晋中市建立举报非法违 法采矿行为奖励制度

01.04.2015  15:57

  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建立举报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奖励制度, 对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探代采、以各种工程名义非法开采等行为,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举报。对举报属实且事实为执法检查中未发现的,根据违法事实的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奖励。

  建立举报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奖励机制主要依托12336举报平台。奖励制度规定,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或当面举报等方式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举报。县级国土部门接到举报后,需在一个工作日内赴现场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市级国土部门受理举报后,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对重大案件的举报还将报省国土资源厅查处。

  (刘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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