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国副局长带队督查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8月27日至28日,刘建国副局长带领省局综合协调处、科标处及省食品药品稽查总队负责人,对运城市、临汾市食品安全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督办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深入了解基层监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及信息化建设推进情况。
督查组听取了运城市局食品安全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观摩了运城市“智慧食药”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稷山县局应用情况,深入永济市卿头镇食品药品监管站,与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面对面座谈交流,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随机抽查了运城市、临汾市部分食品生产企业、中央厨房和学校食堂。督查组对两市安排部署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安排快、行动快给予了肯定,对运城市信息化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作用发挥等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对明察暗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责成相关市局督促落实。
刘建国副局长对食品安全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督查检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二是要严格检查,分类细化各类企业,按照网格化将监督检查责任明确到人,确保无一遗漏;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自查和监管部门督查检查的责任;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对拒不整改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一律停业整顿、一律依法关闭取缔、一律从重处罚、一律严格问责,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三是要强化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飞行检查、“回头看”检查等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督导、抽查及检查,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查整改到位。(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