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种减免集中度高 山西省累计新增减税近三百亿元
11月12日,我省前三季度税收数据对外发布。统计显示,前三季度,全省累计新增减税299.31亿元。在主要减税政策中,增值税改革新增减税186.66亿元,其中,2018年5月1日调整增值税税率翘尾减税27.25亿元,今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159.41亿元;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31.81亿元;个人所得税两步改革叠加新增减税59.66亿元;其他配套性政策新增减税21.18亿元。上述口径不包含我省出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按现行税额75%调整政策,减税8.93亿元。
据介绍,今年全省减税降费呈现如下特点:税种减免集中度高,增值税占比过半;优惠覆盖面广,民营经济受益面拓宽;普惠性政策落地,小微企业受惠程度高。减税降费政策稳宏观活微观,政策效应逐步释放。一是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剔除结转税款因素影响,前三季度,全省宏观税负18.51%,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1.89%,比改革前下降了0.52个百分点。二是促进了企业研发投入。前三季度,山西3118户纳税人享受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获得11.99亿元的减免红利,直接转化为企业的发展动能,助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山西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同比增长53.7%,是政策效应的积极体现。三是稳定了经济发展预期。前三季度,全省新增纳税主体18.28万户,同比增长28.16%;工业企业盈利面达64.51%,比一季度大幅提高6.23个百分点。全省经济运行延续总体平稳态势,一些关联指标出现积极信号,经济发展预期总体稳定。
据介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山西省税务局认真贯彻落细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规定,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政策带来的经济社会效应逐步显现;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来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主体活力的“乘法”。减税降费政策的深入落实,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减税降费政策充分发挥了逆周期调节作用,更直接、更有效地惠及广大纳税人。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过程中,山西省税务局将继续按照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不折不扣做到“三个务必、三个坚决”,即务必把该减的税减到位、务必把该降的费降到位、务必把该征的税费依法依规征收好,坚决打击虚开骗税、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做好留抵退税工作,全力以赴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