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守自盗 女店员触刑律 认罪服法 退赃款获缓刑

21.04.2015  11:18

本网讯(杜乃民)新绛一小超市原本招人看店铺,没想到却招来了窃贼。近日,这个监守自盗的女店员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新绛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因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因某中专毕业后没有工作,经朋友介绍来到新绛县城一家小超市打工。因某主要负责收钱和卖货,由于超市地处黄金地段,所以尽管店铺不大,但生意挺红火,因某经手的现金少则几百,多则上千。时间一长,因某渐渐起了贪念。从2013年9月至12月期间,因某趁店主不备,多次盗窃店内货款,刚开始偷拿几十元,侥幸得手后,因某胆子越来越大,从开始偷拿店内物品,到成百上千元现金。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可没想到她的一举一动都被店内的摄像头记录下来。案发后,店主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确有悔罪表现,可以对其从轻处罚,适用缓刑。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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