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商务局关于对党政同责实施情况及打击黑柴油点、宾馆饭店、家政服务企业、美容美发店、洗染店、原商业直属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原商业直属企业:
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电〔2014〕12号)、晋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的通知》(市安发电〔2014〕2号)、中共晋中市委办公厅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市办电发〔2014〕18号)的文件精神,市商务局决定对各县(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党政同责实施情况,及打击黑柴油、宾馆饭店、美容美发、洗染、家政服务等行业、局直属企业安全生产进行一次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4年6月16日—20日。
二、督查组人员
组 长:郝昌林(市商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保林(市商务局商贸科科长)
组 员:周海军(市商务局商贸科副科长)
张 勇(市商务局商贸科科员)
三、督查内容
(一)党政同责实施情况
1.各县(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落实情况。是否对机关内部各相关股室进行安全生产“分责”;是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年部署;是否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2.企业内部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对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情况、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信息化监管情况进行督查。
(二)宾馆饭店、打击黑柴油
1.根据县级政府对商贸安全的分工,查看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有关商贸服务业(宾馆、饭店)的三个台账(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分级分类监管台账)。
2.根据县级政府对商贸安全的分工,查看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督促相关法定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宾馆、饭店的履职痕迹。抽查宾馆、饭店的2013年度消防安全检查验收意见书、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 燃气供气合同、 营业执照、 特种行业许可证、 特种设备年检合格证、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员工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定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
3.根据县级政府对商贸安全的分工,查看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对餐饮业、住宿业、打击黑柴油点等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文件和排查打击痕迹、汇总资料。
(三)美容美发、洗染、家政服务
根据商务部《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和《洗染业管理办法》、《家政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对美容美发和洗染、家政服务业行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抽查,主要抽查其相关法定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三个台账(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分级分类监管台账)的建立情况。
(四)原商业直属企业
对原商业局直属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督查,主要抽查其相关法定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三个台账(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分级分类监管台账)的建立情况。
四、安全生产督查方式
(一)查看资料。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督查内容要求进行准备。并对督查组所提问题进行解答。
(二)随机抽查。根据县级政府对商贸安全的分工,对涉及的黑柴油点进行抽查,从餐饮业、住宿业、美容美发店、洗染店、家政服务企业等企业中随机抽查1-2个点。
(三)意见反馈。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要向被督查单位反馈督查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县级商务部门、原商业直属企业根据督查组意见,五个工作日内落实需要整改事项,报市商务局。
晋中市商务局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