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区:出台农村干部绩效考评办法
10.10.2015 11:49
本文来源: 太原阳光农廉网
10月7日从小店区获悉,为规范村干部管理工作,小店区委组织部同区民政局联合制定“农村干部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这个办法充分结合农村工作实际,从德、能、勤、绩、廉、学六方面考核,采取百分制的形式,结合年度群众综合测评和年度奖惩情况,对村干部的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分,并将考核的结果与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发放全额绩效工资,对考核为“称职”等次的发放绩效工资的90%,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发放绩效工资70%,对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据悉,小店区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农村“两委”干部报酬按照各街道(乡镇)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标准发放,其中70%为基础报酬,30%为绩效报酬。(司勇)
本文来源: 太原阳光农廉网
10.10.2015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