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24.02.2016  17:08

      记者周骁骏 童政

      本报讯 记者周骁骏 童政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获悉:《广西水资源保护规划》日前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广西将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通过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规划》明确,到2020年,广西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率达到60%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地下水超采得到全面遏制,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主要江河湖泊水生态系统得到基本保护,河湖生态水量得到基本保证;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受损的重要地表水和地下水生态系统得到初步修复,水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

      对此,广西实施5项措施推进水资源保护工作: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解决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在宾阳县黎塘镇、北海市城区和合浦县城区等地下水超采区建设水源替代工程,合理控制地下水开采;重点在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以及钦江等入海河流开展水源林建设;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水源储备制度,提高应急风险管理能力。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