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出新招专治欠薪 工地开工前 先存保证金

23.07.2014  17:48

  广州市近日发布《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防建筑企业欠薪事件发生,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应在项目施工前开立银行专用存款账户,并按工程总造价的2%存入“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分包建设工程的承包企业(人)拖欠或者克扣工人工资的情况,还明确须由工程中标单位或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工人工资,以先“子债父偿”的方式确保各种情形下能及时向工人发放工资。办法若顺利通过,将从今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