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确定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选举;确定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名单,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听取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汇报,决定将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听取和审议财经委员会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审查结果报告,表决将关于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听取和审议财经委员会关于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将关于广东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的决议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听取和审议财经委员会关于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将关于广东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的决议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决定将关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决定将关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决定将关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通过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责任编辑: 刘冬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
太原15:00 01.02.20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