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各立名目 太原幼儿园假期收费引争议
“寒暑假期间,对不到园的幼儿不得收取保育教育费,对留园的幼儿按规定收取保育教育费。”短短的37个字,却因歧义表述引发执法部门的不同理解,教育部门对暑假离园的孩子计缺勤引发争议,但省市两级物价部门却没有统一口径。
反映
暑假不去读园方要收“保名费”
“阳阳(化名)的爷爷、奶奶在老家,暑假想让他和他们生活一段时间。”省城市民杨女士告诉记者,儿子阳阳在位于南内环街南环三巷的蒲公英幼儿园就读,眼瞅着暑假临近,她试图和幼儿园老师沟通孩子的假期安排,但是园方要求她交400元的“名额保留费”。
突然冒出来的“名额保留费”,让杨女士感到不可思议。暑假期间,离园的孩子并未读书和占用幼儿园资源,为何要交这笔“莫须有”的费用?园方解释,幼儿园暑假期间仍然正常办学,由于入学名额紧张,每周都会安排新生入园,如果不交这笔费用,会将临时空出的床位安排新生,孩子再回来只能以新生名义重新报到,但不保证何时能入园。
核实
暑期不入园幼儿园收费各异
6月10日,记者以家长的身份来到蒲公英幼儿园,负责人张老师向记者证实了杨女士的说法。张老师表示,幼儿园的特色是混龄编班,每个班每周都会有新生入学,保教费为2000元/月,但仍然有很大的成本压力,向家长收取400元的名额保留费,是希望离园的孩子按时回来。
记者注意到,蒲公英幼儿园对外宣称属于山西省蒙特梭利研究院,而该研究院还有另一所自办园——位于文华苑小区的树童幼儿园。记者咨询后得知,该园对暑期离园的孩子同样收费,为303元的“管理费”。
在与蒲公英幼儿园相邻不远的博慧园蒙台梭利双语幼儿园,负责人崔老师表示,暑期离园的幼儿按实际上课天数收取部分保教费、伙食费,不会额外收费,结余的学费则顺延到下个学期。在记者走访的其他几家幼儿园中,针对暑期不入园的孩子各园收费政策并不统一。
在4月下旬太原市“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活动期间,有市民反映杏花岭区北河湾馨美幼儿园本学期收费的时间为3至8月份,但事实上孩子在园的时间是3—6月,7月和8月孩子放暑假在家玩。对此,校方解释,寒暑假虽然孩子不在幼儿园,但需要收取档案管理费用等。太原市物价局局长孟小军当时表示:“这样的收费绝对是不合理、不合适的,一定严厉调查,退还家长。”
管理
“保名费”违规按缺勤收取保教费
“收名额保留费、管理费不对,本来就没有这些收费项目,这是绝对禁止的!”6月12日,小店区教育局幼教科科长靳一萍态度鲜明地向记者表示。
靳一萍告诉记者,去年我省下发《山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幼儿园只可以向在园内接受保育和教育的幼儿的家长收取一定的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服务性收费指伙食费,代收费是床单用品、医疗保险等项目。按照规定,幼儿园无权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为了贯彻这一规定,太原市2013年先后下发《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的通知》和《关于我市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特别是《补充通知》,规定了很多可执行的细则。
靳一萍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幼儿因故缺勤的,当月缺勤法定工作日不足一月的,不退费,足月缺勤的应退还当月保育教育费的50%”。幼儿园可以向家长收取保教费,对暑期正常开学期间未到园的幼儿,一律按照缺勤计算。
按照靳科长的解释,杨女士的孩子若要放暑假,蒲公英幼儿园收取400元的“名额保留费”属于违规,但可以收取最少1000元的保教费。而在一个自然月中,哪怕只上了一天学,收费就要再次翻倍。靳科长表示,她对这一政策的解读,也是太原市教育局的统一规定。
而太原市教育局幼教科工作人员则表示,幼儿园教学除了承担幼童教育任务,还有为家长服务的职责,教育部门规定不允许幼儿园放假,对暑假期间不到园的孩子按缺勤计费。
调查
规定“打架”暑假收费成投诉热点
但是,这份《补充规定》的“收费相关规定”中“幼儿因故缺勤”规定:“寒暑假期间,对不到园的幼儿不得收取保育教育费,对留园的幼儿按规定收取保育教育费。”按此规定,“阳阳们”是不是可以不用再因为“缺勤”而被扣保教费呢?
靳一萍认为,这两项规定并不矛盾,“不到园”是指幼儿园没开园,不上学自然不收费;而“留园的幼儿”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暑假不休息正常上学的孩子,一种是类似阳阳这种请假离园的孩子,但并未办理退园手续,所以按“缺勤”统计收取保教费。
事实上,这项规定还可以有另外的解释。记者发现,这短短37个字,竟然有两处容易产生歧义的地方,“不到园”既可以是“不开园”,也可以是“开园,人请假”;“留园的幼儿”也分“人在”和“档案在”两种情况。不同的解释,会导致“阳阳们”有按缺勤计费和放假免费两种迥异的结果出现。
靳一萍坦言,她们也发现了规定中的这一矛盾,许多家长近期打来咨询电话,但在请示上级部门后,最终确认按缺勤统计。靳科长表示,幼儿园收费的相关规定去年下半年下发到市里,由于寒假中春节的原因,多数幼儿园都主动放假,并不存在收费争议。而各个幼儿园对暑假的安排不尽相同,这也导致矛盾背后的争议在近期出现集中爆发的趋势。
说法
太原市物价局:文件矛盾不知如何办
记者注意到,这两份作为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和《补充通知》,是太原市物价局、太原市教育局和太原市财政局联名下发的,物价部门作为政策的直接制定者,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那么,物价部门对这句有歧义的表述如何理解?暑假期间幼儿园该如何收费呢?记者采访了太原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处一位韩姓副处长,他也是这两份文件的直接经办人。
韩副处长认为,“不到园”就是幼儿园办学期间孩子没有到,“留园”就是人在幼儿园,从最直观的字面意思理解即可。在政策制定之初,物价部门也曾经为这句话而“纠结”,韩副处长还口头向上级部门专门请示过,但未获回复。最终,又按照省物价局下发的“晋价费字[2013]250号”的原文表述,将上述规定转述在《补充通知》中。
那么,对于暑假期间离园的“阳阳们”,幼儿园该如何收费?是按缺勤计算,还是按暑假执行?物价部门在具体的执法中如何把握这一尺度?对于记者的追问,韩副处长表示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个问题,“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在韩副处长看来,令他纠结的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幼儿园的假期究竟是如何规定的?中小学都有明确的寒暑假期,但物价部门从未见到关于幼儿园假期规定的文件。这两份关于幼儿园收费的《通知》,都是规定收费行为的文件,教育部门应该对幼儿园假期给予更明确的书面规定,如此,则一切问题可迎刃而解。他们将就这一问题向上级部门请示。
省物价局:规定只针对公办幼儿园
6月13日,为了把问题弄个明白,记者又来到上述规定的“源头”——山西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处。在这里,记者看到了一份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联名下发的《关于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也就是前述《补充通知》所依据的“晋价费字[2013]250号”。记者对比这两份通知发现,不仅针对寒、暑假期间的规定表述一致,“收费相关规定”总计11条规定均只字不差。
该处工作人员解释,我省幼儿园分公办、民办两大类,公办幼儿园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而民办幼儿园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采用备案制管理,文件中的“收费相关规定”只是针对公办幼儿园。但记者反复翻阅这份文件,都未发现相关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