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对“幼儿侵害”举重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8.11.2017  11:39

          近期,多地发生幼儿在幼儿园受到侵害事件,备受社会关注。为杜绝此类事件在我省的发生,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省部署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查。

  山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省内各市、县政府要迅速组织教育行政、教育督导、公安、卫计委、食药监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所有面向3-6岁提供保育教育的幼儿园、附设幼儿园、幼教点,重点围绕“师德师风建设、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项督查。

  同时,督察组将对幼教园所有教职工扎实开展一次保育教育,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幼儿园管理,切实规范办园行为。同时,对无证幼儿园进行分类治理,经整改后达到相应标准的,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颁发许可证,整改后仍未达到基本要求的,要及时予以取缔。

  此外,要加强幼儿园风险管控,强化准入管理,强化技术手段监管,形成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加大规范监管督查力度,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问责机制,明确相关责任,对一切损害幼儿身心健康行为的幼儿园和教职工必须进行严肃查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来源:黄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