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N种可能

07.12.2015  15:38

 

作者 朱旻 马亦佳 刘丽

 

幸福路径之一

      懂得宽容 少一些自我为中心

      讲述法官:天宁法院家事庭庭长周萍

      一对小夫妻来离婚,我问他们有什么矛盾,没想到一句话引燃了炸药桶。

      女方:“他自私,完全不考虑别人。他喜欢吃咸的辣的,做菜就放很多盐很多辣椒,我说了多少次了要吃得清淡点,他就是不听。”

      男方:“法官你看看,作为一个女人,她不做饭,我做饭她还挑三拣四。”

      女方:“你做饭怎么了,我妈那么大岁数了,带孩子多累的。你妈怎么不来带啊,那可是她的孙子,又不跟我们家姓!”

      男方:“提起这个就生气。本来说是我妈带孙子的,结果她坐月子的时候,我妈怎么伺候她她都不满意,我妈是被她气走的!她就是任性,难伺候!”

      我试图唤起他们美好的回忆:“你们谈了那么久的恋爱,应该是相互了解的。你那时候不是也没觉得他自私?你那时候不是也没觉得她任性?”

      然而最后,双方还是都非常坚决地要求离婚,但又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和财产分配有诸多要求,在我艰难地帮他们协商解决了孩子抚养问题,分割了共同财产后,这对相恋三四年才修成正果的小夫妻结束了他们不到两年的婚姻。

      表面上看,这对小夫妻相恋多年,感情基础较好,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就离婚实在是草率又可惜。但是,在如此微小日常的事情上都能衍生出这样针锋相对的矛盾,又怎么能期待这样的两个人相携相伴,去共同面对漫长人生中那些不可预测的风雨呢?

      事实上,他们这一对儿极具代表性地体现出那些不幸婚姻的相似特征:个人性格上注重自我,遇到矛盾时指责他人,缺乏自省,缺乏宽容。

      在审理的离婚案件中,这些年“80后”已经成为离婚的主力军,甚至有的“90后”刚刚达到法定婚龄领了结婚证,没多久又要离婚了。过度以自我为中心,是这些年轻家庭的一个相似之处。在婚姻中,以自我为中心,就会认为对方的付出是理所当然,自己的任何一点付出都应当被铭记和感恩,自己的事情永远是首位,更不会懂得体谅和照顾别人。所以会有人在法庭上拿出水电煤气的票据说“我为这个家庭付出的很多”,而不提对方承担了孩子的全部花销;所以会有丈夫仅仅因为怀孕不适的妻子让他倒杯水影响了游戏进程,就说出“别人都怀孕生孩子,怎么就你这么烦”;所以会有妻子在丈夫生病时照样逛街购物,只是因为“我又不是医生,在家也不能替他生病”。

      以自我为中心,便会不知尊重,不能包容。所以有人对待陌生人彬彬有礼,对待配偶却呼来喝去,而且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家人才不需要客气”。在人际交往中保持对他人的尊重,是因为我们懂得恶劣的态度和语言会给他人带来不适甚至是伤害,那么,对于最亲近的家人,不是更应该避免伤害吗?学会包容,不仅是要学会包容对方的缺点,更多的时候要学会包容差异。两个人在不同的家庭背景下成长,就算是“门当户对”,也不可能在各个方面保持完全一致,既然选择结为夫妻,就应该承认和接受差异的存在,对两个人之间的差异性给予更多的适应和包容。

      幸福路径之二

      学会独立 少一些依赖

      讲述法官:天宁法院家事庭副庭长 韩志伟

      最近判决的一起离婚案件感触挺深的。夫妻双方结婚15年左右,结婚时男方二婚有一子4岁,女方初婚。因女方家中不同意双方婚事,女方几乎与家中断绝关系嫁给男方。随着男方退伍转业定居常州,女方在常州无任何亲戚朋友,全部生活重心放在丈夫、儿子及后来生育的女儿身上,除了工作外没有其他社交活动,没有结交新的朋友。女方的工作是公交公司售票员,多年来没有学习任何技能,因为无人售票车的普及濒临下岗。男方起诉离婚的原因主要是双方差距较大、没有共同语言,女方有时脾气暴躁,争吵时整桌饭菜直接掀翻,后来精神寄托在封建迷信上,家中供佛烧香等。女方接到诉状后情绪非常激动,坚决不同意离婚,称离婚后失去丈夫,收入又低,活不下去。第一次判决不离后,双方争吵甚至发生肢体冲突,女方到妇联求助,妇联曾提出与男方单位联系一下,告诫男方不能再与其发生肢体冲突。女方说:“他工作压力大,打就打两下吧,他也需要发泄一下的,如果让他单位知道了,对他影响不好。我来找你们的意思是希望你们让他跟我好好过日子,不要跟我离婚了。”后来男方又两次起诉坚决要求离婚,最终判决离婚。

      这个案子中,女方的命运让人嗟叹深思。不独立的人,缺乏独处的能力,完全依赖于他人给予的幸福,要求配偶将全部注意力集中于自己,一旦对方不能达到要求就会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人格和经济独立的人,不会时刻关注对方在做什么,与什么人在一起,不会过分依赖配偶,不会要求对方时刻想着自己,因为他们情感的寄托不在他人,而在自身。他们具备独处的能力,甚至能够享受偶尔独处的乐趣。如何具备独处的能力?我想,在稳定的家庭关系中,自己的不断学习,自身情趣爱好的培养以及生活圈、社交圈的营造都是必要的。

      在审理过的案件中,有不少是因为自身的不独立、不成熟而缺少安全感,因为没有安全感而不信任对方,从而导致婚姻危机。一位全职太太因为怀疑丈夫与女同事有染,三番五次突袭到单位“查岗”,甚至与其怀疑对象在丈夫单位上演了一场“原配大战疑似小三”的狗血大戏,结果是丈夫和女同事双双辞职。丈夫坚称无辜,宁愿“净身出户”只要求离婚,“只求法院给我个解脱”。我问女当事人:你怀疑的原因是什么?是他前科劣迹还是有蛛丝马迹?她的回答是:“都没有啊,但是我老公这么好,现在的年轻小姑娘最喜欢这种男人了,又不自重,都会送上门的!你看看电视剧里那些女秘书都是狐狸精!”对于她的神逻辑我也是无言以对,只能劝她先出去找份工作,改变一下生活的关注重点。

      独立,给予人自信的底气,专注于塑造一个更好的自己,正确看待夫妻关系,避免过于敏感引发的矛盾,信任自己的魅力,也信任配偶的忠诚。同时,经济上不依赖他人而生存,精神上不依靠他人来完整,即便婚姻真的出现问题,自己依然可以面对和承担一个人的生活,甚至可以遇到更好的人。有这样的自信,才能更好地信任他人。

      幸福路径之三

      选择成熟 少一些“中国式离婚”的悲剧

      讲述法官:天宁法院家事庭助理审判员王东莉

      中国式婚姻有一个典型特点,就是双方父母、长辈的介入。到家事庭第一年,就遇到这么一起令人惋惜的离婚案件。年轻小夫妻,儿子4岁。双方一见钟情,恋爱后感情很好,但因女方父母离异,是单亲家庭,男方母亲坚决不同意双方结婚。男方一向对母亲言听计从,却因女友与母亲第一次爆发冲突,最终以下跪、威胁终身不娶等方式使母亲屈服。男方母亲也因此在婚前就对儿媳有了怨气。而结婚后,一旦双方因琐事有点小矛盾或女方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如不太会做家务等情况,婆婆都会归咎于儿媳家里是单亲家庭。婆媳矛盾越来越激烈,男方在母亲和妻子之间越来越为难。女方起诉要求离婚,第一次男方不同意离婚,称双方有着深厚的感情,一定努力处理家庭关系,化解家庭矛盾。但大半年后女方再次起诉离婚。调解中女方对法官说:“我对他有感情,但是实在受不了他妈,再和她相处下去我会疯的,而且也对他越来越失望,他根本处理不了家庭关系。”而男方也红着眼睛对法官说:“我对她还有感情,但是她和我妈的关系实在不好,我夹在她们中间快要精神崩溃了,已经影响到我的工作了,而且我也知道她受不了我妈了,离婚也是放她解脱。”双方调解离婚,房子归女方,女方要给男方一笔房屋归并款。到了月底付款期限,女方未能筹集齐款项,男方的母亲不停催促男方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再次调解,希望男方考虑到女方带着孩子不易,放宽付款期限,不要强制执行,但男方扛不住母亲一直施加的压力,未能调解成功,最终房屋被拍卖。双方之间仅存的一点感情也荡然无存了。

      在两个独立的人组成的家庭中,个人所成长起来的原生家庭应当是“爸妈家”,夫妻关系一旦建立,就应当形成一个新的原生家庭,应当是“我们”,财物是共同财产,家务是共同负担。每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样,总会有适合两个人的处理方式,而不总是需要接受来自双方父母的“指令”。

      在一些夫妻的认知中,与父母组成的原生家庭是“我家”,父母和自己与配偶的关系是“我们家和你”,而小夫妻的关系是“我和你”。日常生活中遇到事情,还是本能地向父母寻求帮助,一旦夫妻之间产生矛盾,更是要“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父母面对宝贝儿子或宝贝女儿,首先考虑的问题往往是“我的孩子不能吃亏”,所以一旦父母介入小夫妻的纠纷,往往是互相指责、扩大矛盾。这其中,暴露出小家庭心理上的不独立,同时也反映出婚姻关系中,与双方老人如何很好相处,让老人成为美好婚姻的助力而非阻力,这样的代际友善和相处智慧在不少不和谐家庭中是缺乏的。

      幸福路径之四

      看重责任 淡一些你多我少的斤斤计较

      讲述法官:天宁法院家事庭审判员晏国平

      这是我经手的案件中很普通却很有代表性的一个案例。小夫妻婚后育有一女儿,婚房系男方婚前购买,水电煤气等生活费用均绑定在男方银行卡上。在女儿两岁左右,夫妻双方发生矛盾后,男方离家,母女住在婚房。男方不顾女儿年幼,断掉家中水电煤气,女方遂带女儿回娘家居住。分居后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大约半年后女方作为法定代理人以女儿名义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经法院调解约定双方轮流抚养女儿,每人半年。约一年后,男方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女儿由女方抚养,理由是:“我要工作的,一个男人没办法养小孩”;女方答辩称若离婚,要求男方抚养女儿,理由是:“我身体不好,一个人没法带小孩”。因双方均不愿抚养女儿,不能妥善处理女儿抚养问题,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仍由双方共同抚养女儿。不久,因男方不抚养女儿,亦不支付抚养费,女方再次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女儿随女方生活期间,男方支付抚养费。

      这个案子中,那个被双方你推我搡的小女孩让人心中难受。都说孩子是婚姻关系的压舱石。为什么会是压舱石,因为她增加的是责任的砝码。但在这对夫妻这儿,我看到的只是你多我少斤斤计较的不断强化,对婚姻责任心、责任感的冷淡。

      婚姻,就像夫妻感情的联名账户,如果两个人都不断向其中存入关心、包容、责任等积极因素,账户的余额就会越来越多,甚至获得孳息。如果一方乃至双方都不存入,而是以自私、计较、争吵等消极方式不断支取感情,那么,就算是有10年、20年的感情积累,也经不起这样的透支,迟早会破产。

      做一个“好人”,找一个“好人”,确认一致的婚姻基础,悉心经营和维护,或许,是通向幸福的一种可能。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愿天下眷属皆能白头,愿不能白头的都能够好聚好散。

  (转自2015/11/24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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