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项目的通知

24.10.2016  13:05
晋教研函〔2016〕13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晋教研〔2015〕1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山西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项目
  2017年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项目仅限于一般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对象
  (1)申报范围:具有山西省重点学科(含重点、建设和扶持学科)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2)申报对象:山西省重点学科(含重点、建设和扶持学科),每个省级重点学科每年度限报1项。2016年获得本项目支持或作为优势学科、学科群的核心支撑学科得到支持的,不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山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研〔2015〕10号)。
   四、评审方式
  本年度山西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项目的组织评审工作委托山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发展中心具体实施。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评审采取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的方式进行。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方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学校应正式行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有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山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发展中心。
  2.申报材料:
  申请高校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双面打印,并与支撑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5份、《山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加盖学校公章后再扫描成PDF文件)。
  3.申报时间:2016年11月27—28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4.本文件同时在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上公布,项目申请书和汇总表格式可从网站下载。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有斌
  联系电话:7329381   13007044763
  附件:1. 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请书
     2. 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汇总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1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请书.doc    2、 附件2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