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山西四项措施做好2016年防汛备汛工作

21.04.2016  09:01

      中国水利网站4月20日讯 (记者 魏永平)为切实做好2016年防汛工作,有效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拦洪调峰作用,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日前,山西省水利厅下发通知,要求从四方面切实做好2016年防汛准备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工程管理单位要强化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技术、管护、抢险等各项防汛责任制,逐级落实辖区内水库(水电站)、淤地坝、河(沟)道等防洪重点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抢险责任人和岗位责任人,将责任人名单登记造册,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要进一步明确防汛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大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防汛责任人认真履职,把责任制落实贯穿到汛前准备、监测预警、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等各个环节,确保汛期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有效处置。

      二是加强防汛保障能力建设。要按照“专群结合、军地结合”的原则,筹划和组建市级防汛抢险专业抢险队,督促和指导县级抗旱服务队改组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伍。要摸清防洪重点工程周边乡村人员现状,依靠乡村群众,建立起可靠性的群众抢险队伍,力争险情早发现、早处置。要主动协调驻地武警部队,将驻地武警部队部分力量按建制纳入地方防汛抢险应急队伍体系,作为主要抢险力量予以重点建设和发展。“十三五”期间要建成以群众队伍为基础、专业队伍为骨干、现役部队为主力的防守抢护体系;要根据水库、河道、水闸等水利工程自身特点,有针对性的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同时要加强物资管理和维护。要协调地方财政部门加强武警防汛抢险应急队伍装备和器材投入,汛期及时向武警部队提供辖区内水情、汛情、工情、灾情及相关预警信息。进一步做好队伍演练与培训工作,健全队伍调动、物资调运各项规章制度、规程,确保汛期防汛抢险有序有力有效进行;要结合现状和历年来防汛抗洪经验,完善各类防汛预案、方案,要保证每一处有防洪任务的工程都有应急预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预案、方案的审批工作,深入实际,加强指导,按照权限及时批复。要着手研究辖区内主要河流洪水调度方案,以应对较大洪水,确保人员安全。

      三要强化防洪重点工程调度和管理。要强化河道清淤除障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和“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采取集中行动,依法严肃查处行洪河(沟)道内乱倒、乱占、乱建行为,并限期整改,对没有按时完成清障任务的单位,要及时下达清障令,并安排专人督促整改。同时要对防洪影响较大的河段开展清淤工作,确保河(沟)道行洪畅通。要加强洪水监测预报预警,科学调度河道控制工程,制定非常情况下的分洪方案,合理调控风险。要科学抢护工程险情,优化抢险方案,优先预置抢险队伍和物资,确保险情抢得早、抢得准、抢得住;要强化水库防洪调度工作。各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特殊情况下要服从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令,汛期严禁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要修订完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组织水库及其上下游地区做好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综合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要加强水库通信预警、水雨情测报预报、工程安全观测以及防洪调度系统等非工程措施的应用,提高观测结果的分析能力和防洪兴利调度管理的现代化水平。要强化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各“大水网”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建水库工程等在建工程要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度汛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和完善工程度汛方案,全面落实抢险物资、队伍和防汛器材等准备工作,报主管部门备案。要加强汛期的巡查检查和值班值守工作,积极与当地的防汛、气象、国土等部门沟通联系,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对施工现场存在山洪、滑坡、崩坍、泥石流等度汛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全面排查,超前防范。

      四是全面开展防汛大检查。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开展汛前检查工作,除常规性的“组织、工程、预案、队伍、物资”等方面,要结合辖区汛情特点、防洪工程特点和历年来的防汛薄弱环节制定详实的检查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汛大检查,发现问题提前处置,消除度汛隐患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在4月底之前全面完成防汛检查工作,5月底完成防汛专项督查。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