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商务粮食局关于做好2015年酒类批发许可证年检及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经济商务粮食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5年酒类批发许可证年检及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晋商酒函〔2014〕593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市酒类年检和行业统计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年检时间
从2015年1月开始至3月底结束
二、年检方式及内容
1、实行网上年检和纸质年检同时进行的方式。参加年检的酒类批发企业均需先在“山西省酒类流通信息管理平台”上完成网上年检通过后,方可携带相关资料(包括酒类管理部门发放的年检书一式3份)到所在县(区、市)、开发区酒类管理部门办理纸质年检手续。
各县(区、市)、开发区酒类管理部门网上年检时间从2015年1月开始至2月底结束。网上年检市局酒管科将在2月底全部审核完毕。纸质年检时间从2015年1月开始至2月底结束。纸质年检市局酒管科将在3月底完成。
2、纸质年检资料包括:
(1)酒类批发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3份
(2)酒类经营专业人员资格证及复印件3份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份
(4)法人代码复印件(个体户带身份证复印件)3份
(5)经营场所租赁协议(或房屋自营证)、房产证(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复印件3份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7)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份
(8)经营场所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3份
(9)酒类批发企业安全经营管理制度复印件3份
三、年检要求
1、各县(区、市)、开发区酒类管理部门要对酒类批发企业网上年检认真审核把关。尤其是对销售额、经营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以保证本地区行业数据的真实性。
2、各县(区、市)、开发区酒类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年检和行业统计工作。做好安排部署,要充分认识行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把年检和收集企业相关数据工作结合起来,为汇总和分析本地区酒类行业情况打好基础。
3、要积极推进“山西省酒类流通信息管理平台”的使用工作。今年年检结束后,各县(区、市)、开发区酒类管理部门都要建立起企业档案,已经建立了企业档案的县(区、市)要进行升级、完善,做到随时掌握本地区酒类行业基本情况、相关数据,推进酒类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4、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下功夫做好各项数据的收集和汇总,结合实际深入企业,做好调查研究,各项数据做到真实、准确、可靠。
5、年检和行业统计工作一并列为市局酒管科酒类管理目标责任考核。
6、纸质年检需统一到晋中市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进行。
年检后的总结及详细市场统计数据于2015年4月5日前报送市局酒管科。
电子文档及表格报送地址: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任慧 张帅
联系电话:3028121 3264038
晋中市商务粮食局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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