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201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古交市201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14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防止露天焚烧秸秆造成环境大气污染,确保交通运输和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不受影响,根据古交市政府办《古交市2014年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发[2014]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监管,高标准 、高质量的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市有秸秆面积1.8万亩,除用于青贮饲料0.6万亩外,剩余的1.2万余亩秸秆全部还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三、 工作任务
一是大力推广秸秆收集、堆储、青贮技术,发展规模养殖,推广秸秆养畜,促进综合利用,岔口、河口、阁上、邢家社、常安、原相等乡镇围绕牛、羊养殖,加快青贮技术推广,做到足额青贮。引导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和农户签订合同,搞好秸秆购销和运输服务。
二是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加大农业机械推广力度,争取政策补助,努力达到秸秆全部还田。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实施秸秆焚烧网格化管理,禁止秸秆焚烧。
四、工作步骤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从8月20日开始到11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20日至9月10日)
各乡镇、街道办要召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与各村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发动。同时要成立领导组,制定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做到人员、车辆、责任、经费“四落实”。要积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的自觉性。辖区内的学校要率先在学校内学生中进行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
(二)全面禁烧阶段(9月11日至10月31日)
禁烧期间,各乡镇、街道办要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农作物收获后,要引导农民实行堆腐还田、覆盖还田、免耕还田,实现就地消化,变废为宝。把不能还田的秸秆及时收集运出,要重点清理田间、路边、村边、地边、渠道秸秆,实行秸秆集中堆存,禁止乱堆乱放,截止十月底,农作物秸秆务必还田或离田,从源头上消除秸秆焚烧隐患。
(三)总结考核验收(11月1日至11月10日)
秸秆全面禁烧结束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将采取听、查、看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乡镇、街道办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古交市全在改善环境质量领导组,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古交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刘勇刚(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吉明(市农委主任)
成 员:赵俊厚(农机局局长)
刘爱军(牧业局局长)
闫建勋(东曲办副主任)
张俊卿(西曲办副主任)
成占明(桃园办副主任)
张亮平(屯兰办武装部长)
武宝明(马兰镇副镇长)
耿亮平(河口镇副镇长)
桑宝鹏(镇城底镇副镇长)
郭永峰(梭峪乡副乡长)
李永明(嘉乐泉乡副乡长)
赵建刚(阁上乡副乡长)
李志俊(常安乡副乡长)
张勇俊(原相乡副乡长)
高晋平(岔口乡副乡长)
赵俊杰(邢家社乡副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技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农技中心环保站长李志英兼,办公室电话:0351-5151058。
各乡(镇)、街道办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的禁烧格局。首先各乡(镇)、街办要给合实际,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便于操作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具体方案;其次要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要与各村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各村要与农户签订禁烧合同书,真正把秸秆禁烧的目标层层分解到村、到组、到户,任务、责任明确到地块、路段,落实到人,切实做到责任下移。三是落实包村干部责任制。包村干部要与包村禁烧责任挂钩,实行同奖同罚,确保实现全面禁烧目标。各乡镇、街办要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情况统计,并定时将工作情况报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组办公室。四是秸秆禁烧期间,各乡镇、街办除留守值班人员外,其余人员均要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查力度,全方位、高频率进行监控检查,看死盯牢、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禁烧期间,所有参与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实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根本途径在于大力提高农民群众的自觉性和科技素质,增强保护资源意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知识等,提高农民群从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一是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二是要在秸秆禁烧期间积极开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专栏,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对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进行推介,积极引导农民摒弃禁烧习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要挖掘秸秆禁烧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三是要在交通要道及人口密集区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各村挂横幅2条、书写张贴标语5-10条,做到“禁烧政策送到门、标语贴到村、宣传资料送到户”。
(三)积极探索,搞好服务
搞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各乡(镇)、街道办首先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以培肥地力,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积极探索,围绕重点区域,集中精力,建立不同类型和规模的综合利用技术示范区,实行典型示范,整体推进。另外要切实搞好服务。秸秆禁烧和还田工作季节性强、任务重,要立足于帮民解难,助民增收,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因地制宜地推广秸秆覆盖、翻压、堆沤、氨化过腹等综合利用技术。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作用,搞好社会化作业服务工作。
(四)部门配合,齐抓共管
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督导检查,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农业部门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创新工作,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新型收割播种机械的应用推广力度、努力解决秸秆处理问题、消除焚烧隐患。财政部门要鼓励、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保障此项工作的资金投入。公安部门要积极参与秸秆禁烧执法监督检查,为秸秆禁烧环境执法提供有力支持。
(五)明确职责,严格考核
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自下而上制订措施,自上而下审核检查,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抓一级,严格按目标要求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