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国土资源局开展2015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

18.01.2016  11:13

为了确实加强矿业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制度,促进矿产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国土部、省国土厅、忻州市国土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原平市国土资源局于日前下发通知,在全市开展2015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时间从2016年1月4日开始,3月31日结束,凡持有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必须接受年检。

        年检内容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年度开采设计实施情况:采矿权人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依法采矿情况;采矿许可证变更、延续及采矿权转让情况;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实施情况;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三率”情况;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等法定费用缴纳情况;矿产资源储量占用登记、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和采矿权标识牌设立情况;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情况;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及产品流向情况;依法填报统计报表或资料情况;采矿权抵押、冻结、查封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受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履行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