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对2017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 工会经费缴纳工作提出要求
20.06.2017 01:41
本文来源: 财政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确保工会经费的及时足额收缴,保证各级工会组织正常工作的开展,近日,省财政厅和省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缴纳工会经费的通知》,要求2017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工会经费50%上缴省总工会,50%留给省级各预算单位基层工会,相关工作要求于7月底前完成。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0.06.2017 01:41
省厅召开推进预算执行集体约谈会
袁清茂出席并讲话
6月14日,省厅召开推进预算执行集体约谈会。交通运输厅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本次常委会会议是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