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欠薪典型案件情况的通报
晋人社厅函〔2014〕805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工工资收入问题,特别是在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上多次下发通知,安排部署此项工作。为进一步稳定当前就业形势,促进职工收入增长,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2014年11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企业稳岗增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曝光一批欠薪典型案件。
根据原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山西省建设厅、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和《山西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实施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经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各市人社部门报送的重大拖欠工资案件研究决定,对2014年春节以来,立案查处的重大拖欠工资案件;经人社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仍未支付工资的案件;因拖欠工资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等案件的用人单位和项目名称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欠薪工作机制的意见》有关规定,请各市人社部门及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责,将公布的单位记入相应的诚信档案,采取惩戒措施,并将涉及的项目列为重点监控项目。
各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切实落实欠薪惩戒措施,在2015年1月31日前,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一批欠薪典型案件。各市公布情况(公布报纸内容复印件)随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总结一同报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2014年欠薪典型案件名单
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