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培训机构的通知

04.09.2014  12:40
并农科发[2014]12号     关于申报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 培育工作培训机构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委: 按照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4 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晋农科发〔 2014 〕1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现就2014年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生产为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 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且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培育对象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和引领带动型四类。2014 年,省级资金安排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601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培训3060人,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培训约2700人,引领带动型培训250人。培训的具体对象是: (一) 生产经营型培训 主要包括种养大户 、 家庭农场主、 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等; (二)专业技能型培训 包括长期、 固定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的农业劳动力; (三)社会服务型培训 包括长期从事农业产前、 产中、 产后服务的农机服务人员 、 统防统治植保员 、 村级动物防疫员 、 农村信息员 、 农村经纪人、 土地仲裁调解员 、 测土配方施肥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四)引领带动型培训 指产业发展具备一定规模、具有一定的引领带动能力的职业农民, 重点包括村组干部中产业致富带头人、回乡务农的大中专毕业生、返乡 创业农民、 复转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科技示范户等。 在选择培育对象过程中,各地要考虑与“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紧密联系,凡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 县有“美丽乡村” 创建村的,每个村至少遴选 5 名 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培育对象。 二、 培训内容 以提高农民的农业专业生产技能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为目的开展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技能提升培训。以生产经营型和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为培训对象,按产业开展分类精细化培训。培训内容以种养生产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优质高产关键技术、病虫害防治、科学施肥、自然灾害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政策等相关知识为主。根据我市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发展特点,主要分玉米、小麦、设施蔬菜、干鲜果、杂粮、马铃薯、食用菌、蚕桑花药、猪、鸡、牛、羊、及其他特色产业等13类产业进行培训。 2、农业经营管理培训。以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为培训对象,按照服务类型分类培训。培训内容以农业生产及管理、农产品市场营销与物流、农产品贮藏加工技术、农机操作及维修技术、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等相关知识为主。根据农村社会发展现状,主要分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农资经营、农村信息管理、农产品储藏加工、农民合作社管理、农业机械操作维修、土肥一体化及肥料配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农村经纪人、农村传统手工业、农村旅游、农业创业、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农村能源与环境等16类专业进行培训。 3、公共知识培训。普遍开展农村公共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农业法律法规、农村有关政策、市场理念、经营管理、大寨精神、右玉精神等。 三、申报条件 1、培育机构以农广校、农业院校、农技推广、农业综合执法等公益性机构为主,引导和鼓励其他社会培育机构广泛参与; 2、社会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队伍和相应的教学实训条件及必要的食宿条件; 4、具备较强的组织农民能力和农民培训经验,无不良记录; 5、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当中国家级、省级示范社和“ 513 ”工程龙头企业优先(需提供认定文件)。实训基地要加强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高产创建示范片、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基地结合。 四、申报要求 1、各县在申报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申报对象。 2、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和培训机构数量,根据各地农业县数、农业人口数、产业发展规模,并结合上年度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确定。每县申报培训机构不超过5个。 3、各县农业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的培训机构符合要求。没有完成上年度安排的阳光工程培训任务或在检查审计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等问题的培训机构,不得申报。 4、培训专业必须按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大纲下达的专业申报。 5、各县上报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提供培训机构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以上证件的同时,提供合作社规模、入社会员数量等证明材料。 6、各培训机构要写培训申请,提供证书原件的同时,提供复印件3份。 7、各县农业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以农业、财政正式文件于9月10日前报市农委科教处,纸质材料3份,同时报电子版。   联 系 人: 张志强 王玉霞 联系电话: 4030580 附件:2014年太原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                                   太原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9月3日 Book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