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组建山西省2015-2017年 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通知
各相关金融机构:
为做好我省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决定组建山西省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5年山西省政府债券将在国务院批准的规模内择机发行。为了做好2015年及今后几年的债券发行工作,我厅依据有关规定,制定了《山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及主承销商确认工作规程》(见附件1)。具备此规程规定资格条件的金融机构,可申请成为山西省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的成员。
2015-2017年山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组建遵循“尊重意愿、优先承销能力、控制风险”的原则,按照《山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承销商评价方法》(见附件2)选取承销团成员20家,其中主承销商8家。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成为承销团成员的机构报送《山西省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申请表》(见附件3)并加盖申请机构或被授权机构公章,同时报送《山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及主承销商确认工作规程》第七条有关情况的说明材料,并于2015年5月11日前密封寄送至山西省财政厅。
收件人:山西省财政厅国库处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
邮编:030001
联系人:李承芸
电话:0351-2028532
附件:1.山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及主承销商确认工作规程
2.山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承销商评价方法
3.山西省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申请表
山西省财政厅
2015年4月13日
文件下载: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组建山西省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通知
附件下载:1.山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及主承销商确认工作规程
2 .山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承销商评价方法
3.山西省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