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组建山西省2015-2017年 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通知

14.04.2015  13:45

各相关金融机构:

为做好我省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决定组建山西省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山西省政府债券第一批发行规模为245亿元,第二批发行规模待定。为了做好2015年及今后几年的债券发行工作,我厅依据有关规定,制定了《山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及主承销商确认工作规程》(见附件1)。具备此规程规定资格条件的金融机构,可申请成为山西省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的成员。

2015-2017年山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组建遵循“尊重意愿、优先承销能力、控制风险”的原则,拟组建承销团成员20家,在此基础上,按照《山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主承销商评价方法》(见附件2)确定主承销商8家。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成为承销团成员的机构报送《山西省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申请表》(见附件3)并加盖申请机构或被授权机构公章,同时报送《山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及主承销商确认工作规程》第七条有关情况的说明材料,并于2015年4月20日前寄送至山西省财政厅。

收件人:山西省财政厅国库处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

邮 编:030001

联系人:李承芸

电 话:0351-2028532 传真:0321-4043800

 

附件:1.山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及主承销商确认工作规程

            2. 山西省政府债券承销团主承销商评价方法

          3.山西省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申请表

 

山西省财政厅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