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山西省气象局 2016 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山西省气象局网站(http://www.sxsqxj.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西省气象局办公室或政策法规处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65号;邮编:030002;电话: 0351-4075564,0351-4067372)。
一、概述
2016年,山西省气象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中国气象局和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推进气象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平台建设,推动山西省、市气象局官方微博入驻“山西发布”新浪政务微博发布厅,不断增强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气象部门公信力。
山西省气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作为山西省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山西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防灾减灾、服务民生为宗旨,以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山西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山西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规范,认真落实《山西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制定了《山西省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山西省气象局政务公开目录》《山西省气象部门官方网站信息审查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气象部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注重发挥山西省气象局网站政府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以灾害性天气预警、行业动态、权责清单等信息为重点,2016年全省气象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条,发布气象行业新闻4833条、气象灾害预警信息14000余条。同时,加强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有效衔接,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全省各级气象部门在社会网络媒体共开设官方微博微信67个,粉丝量达到315.85万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山西省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部门概况、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人事信息、政务公开、规划财务、招标采购、应急管理、党建工作等。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立足山西省气象局官方网站----“山西气象”的信息公开专栏,并同“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和“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相链接,确保信息内容及时更新。在山西省气象档案馆设有信息查阅点,并主动按时向省档案馆、图书馆送交规范性文件和主动公开信息。此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电话、手机短信、微博、微信、新闻发布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公开信息。内部主要通过山西省气象局信息管理系统和《山西气象信息》简报公开。2016年,山西省气象局本级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条,其中部门概况类信息3条,通知公告类48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5条,人事信息55条,政务公开类24条;省本级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172条、气象行业新闻691条。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积极推进气象部门行政权责清单公开。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着力加强气象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方面工作,并于7月份公布了新的《山西省气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省级气象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省审批政务大厅,气象行政审批及时办结率100%。清理规范了省、市、县三级防雷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施放气球、人影作业资格认定等事项。三是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进一步扩展了公开范围,细化了公开内容。四是扎实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五是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公开。做好气象部门干部任前公示、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地公开气象部门公务员招录、毕业生招聘有关信息。六是强化预警信息发布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发布省级预警信息172条,山西省气象局全年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9次。
(四)重视信息发布和回应社会关切工作。根据《山西省气象局新闻发布制度》和《山西省气象局2016年度例行新闻发布计划》,省气象局全年组织了6场新闻发布会;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厄尔尼诺可能对山西的影响、汛期强对流天气成因分析、网传将出现1992年以来最寒冷天气等话题,通过组织新闻发布或媒体集中采访等方式,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
(五)咨询处理情况。2016年,山西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未收到咨询信息;有关毕业生招聘咨询,均由人事处统一答复;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咨询,均由省气象局驻省审批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统一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山西省气象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山西省气象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无专项费用支出。本年度无因依申请公开信息而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山西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规范性文件公开有待加强;二是官方网站建设有待改进,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合理,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格式特别是规范性文件发布格式需要规范;三是重点领域公开仍需大力推进。
2017年,山西省气象局将继续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全面深化气象改革、推进气象现代化和气象法治建设的工作大局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切实抓好《山西省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推动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三是着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部门预算决算、重大业务和科技项目建设
、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四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确认机制,及时将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开。五是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强化山西省气象局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整合网站信息资源,优化栏目设置,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六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气象领域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的解读力度,强化舆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