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发布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我市“五城联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达到一星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其中,《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要求达标的内容包括:申报条件5项、基础指标8大类64项、分级考核指标5大类26项,共95项。近日,《2016年太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发布,各项目标任务逐条细化落实。今年,我市明确,要在巩固提高已达标项目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未达标指标达标工作,全面完成2016年度创建一星级生态园林城市各项任务。
首要推进两项申报条件达标
目前,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5项申报条件还有两项未达标。一是“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尚未获得。二是城市居住建筑集中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还未达到40%,计划争取2020年实现目标。2016年,我市要开始“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申报工作;城市居住建筑集中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要达到32%。
今年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要达到40%
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要求基础指标达标。在绿化方面,今年,要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至少有1项省、国家级园林科研成果,并在实际应用中推广。修改后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获得批准,执行良好。按照住建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划定绿线,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公布,维护绿线严肃性。对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进行摸底,采取措施,使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到80%,2020年达到100%。对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进行摸底,采取措施,使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达到75%,2020年达到95%。加快植物园建设进度。对林荫停车场现状进行摸底,制定切实有效政策,使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40%,2020年达到60%。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40%,2020年达到80%。加强城市“其他绿地”控制。
在水资源利用方面,今年按照节水、节能、节地、节财原则组织园林绿化,积极推广喷灌、滴灌、中水回用、雨水回收、渗水材料应用技术,加大太阳能等新能源在园林建设中的应用。节约型绿地建设率达到72%,2020年达到80%。园林绿地采用节水技术节水率达到6%,2020年达到10%;开展园林绿化再生水利用摸底规划工作,提高利用率;道路广场透水面积比例达到20%,2020年达到40%。推进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统筹规划建设配套中水管网,在工业、绿化、市政公用及河湖景观、农业灌溉等方面推广使用再生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2020年达到30%。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75%,2020年达到100%。
在空气质量方面,今年通过关停搬迁主城区污染企业,加快能源清洁化步伐,以治理雾霾天气为重点,严格控制面源污染,大力推进清洁供热全覆盖。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达到250天,2020年达到300天。
在城建方面,今年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达到36千米/小时,2020年达到40千米/小时。推进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确保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绿地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严格完成棚户区、城中村当年改造计划。加快完成54个城中村拆迁建设安置任务,启动31个城中村拆迁,加快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启动2万户改造任务,加快在建棚户区安置房建设,力争年内完成晋东、民政园、建材小区等在建工程,加快推进小北关等棚户区改造工程。
今年要绿染50余条小街巷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分级指标需要达标。公园方面,今年,实施晋阳湖、太原植物园、和平公园、晋阳街公园等22个公园建设;城六区各新建5个游园、5个绿地;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70%,2020年达到90%。
道路绿化建设方面,及时跟进滨河西路南延、卧虎山路、太行路南延、龙城大街东延、南内环西街、南沙河路东段、解放路、五一路、太茅路、东峰路、新晋祠路、马练营路、迎泽大街东延等主次干道及50余条小街小巷配套绿化工程,结合拆迁、改造见缝插绿建设街头绿地(游园),完成辖区黄土裸露地面绿化任务。对全市林荫路现状进行摸底,制定切实有效政策,通过行道树补栽补种、加密等措施,使林荫路推广率达到70%,2020年达到85%。
人居环境方面,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到60%,2020年保持60%以上。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化、资源化政策并开展宣传培训教育,每区确定20个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试点,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小于1千克/天,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大培育绿色示范建筑项目力度,政府主导投资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33%,2020年达到40%,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3%,2020年达到20%。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2020年达到70%。公共交通覆盖率进一步测算指标。绿色出行分担率明确基数,进一步测算指标,并提高5个百分点,2020年达到75%。(孙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