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度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审查结果的通知

29.02.2016  11:58
晋教语函〔2016〕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语委:
  2015年,全省共有67所学校(幼儿园)申报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省语委办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认定其中的54所达到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标准,其中中学9所,小学40所,幼儿园5所。
  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命名太原市长风小学等54所学校(幼儿园)为山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

  附件:2015年度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名单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6年1月26日    附件列表:    1、晋教语函[2016]3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