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信息年报和公示工作的通知
中国联通山西省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各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者: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321号)和1月30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电信领域“放管服”改革,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义务
凡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取得山西省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我局)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以及基础电信企业省公司,均应按照规定履行年报义务并配合监督检查。
二、工作职责
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我局负责山西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年报工作,并协助工信部对在我省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部颁证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三、工作安排
(一)信息报送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各企业需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 https://tsm.miit.gov.cn ,以下简称综合信息系统),按照电信业务年报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要求提交年报材料。
4月,对未按要求报告年报信息的企业,限期一个月内补正。
(二)社会公示
5月,我局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公示的年报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除外)以及参报企业选择公示的年报信息,向社会公开。
(三)年报抽查
5月至9月,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在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随机抽查的通知》(工信厅政函〔2016〕606号)要求,我局将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核查、技术检测等方式,对各企业的年报信息及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等进行检查,在抽查中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四)信用记录
5月,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我局将其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在相关企业补充履行年报义务后,将其从不良名单中移出。
四、其他要求
(一)自觉履行年报义务
各企业要提前准备年报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及时报送年报信息。年报期间,相关企业要积极配合我局监督检查,及时改正存在问题,自觉接受行政处理和信用管理。
(二)严格经营资质管理
各基础电信企业以及相关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好接入管理责任,对被列入不良名单的企业,在提供通信资源、接入服务或其他业务合作时,应将信用记录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五、年检咨询服务
技术咨询:010-82140090
业务咨询:0351-8788059(信息通信管理处)
0351-8788159(网络安全管理处)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2号山西省通信管理局822、720房间
附件:电信业务年报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2018年2月8日
附件:
电信业务年报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一、登录
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址: https://tsm.miit.gov.cn ,进行年报申报。
二、填报流程
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TSM系统,进入“电信业务年报”模块。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企业首次进入“电信业务年报”模块需填写“承诺书”,提交“承诺书”后,企业可以填写年报表单,年报表单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服务质量表、企业经济效益表、网络信息安全表、业务发展表、其他要求材料。全部表单保存成功后,方可进行“年报提交”操作。3月31日前,企业可以对已上报的年报数据进行修改,修改后直接“保存”即可。3月31日后,系统将关闭数据修改的功能,企业只能查看上报数据,无法对数据进行修改操作。
三、填报注意事项
1.首次进入年报模块,企业需要手动输入“承诺书”中标横线的文字。会对文字进行精确匹配,错字、漏字以及标点符号均需完全一致。
2.年报表单中所有项都属于必填项。
3.“企业经济效益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电信业务收入”可选公示字段,如用户选择公示,后期系统会将该数据对社会予以公示。
4.系统依据用户选择的已许可业务的开通情况,生成“业务发展情况”表,对于“未开通”的业务,不生成表格,即无需填报。
5.如用户填写的资金数额超过十亿元,系统将会自动将数字标红,予以提示,但不影响“保存”、“提交”操作。
6.年报表单中系统自动带入的数据,用户可以修改。
7.每个表单都具有“暂存”和“保存”两种操作。“暂存”操作对用户填写内容进行无条件保存,不校验;“保存”操作会对用户填写的表单内容进行格式校验和逻辑校验,不符合条件要求,无法保存。
8.只有对所有年报表单都成功保存后,才能进行“年报提交”操作。
9.3月31日前,企业对已提交的年报表单可以随时进行修改,无需审核员退回。企业对修改后的表单进行“保存”操作即可,无需进行年报任务的再次提交。
10.3月31日后,企业无法对已提交的年报表单进行操作,“保存”、“提交”功能都将关闭。
11.企业在进行“年报提交”操作时,系统会对表与表间的数据进行逻辑校验。
12.年报任务提交后,企业修改数据后进行表单“保存”操作时,系统会进行表与表间的数据进行逻辑校验。
13.年报任务提交后,企业可以对未开通的业务进行开通操作。但是,只有“保存”该业务表单后,系统识别该业务为“开通”状态;只进行“开通”操作,不保存表单,系统仍然识别该业务为“未开通”状态。
14.当对已开通且已保存的业务进行关闭操作时,系统会自动清除已填写、保存的数据,再下次对该业务进行开通操作时,该业务数据为空。
15.建议使用IE浏览器9及以上版本、360浏览器、Google浏览器。
16.在2018年报上报期间,对于许可证在2018年已经过期的企业,即使企业未进行续期申请,仍然需要填写年报,并进行上报。如果企业不进行年报的上报,未来将会进入不良名单。
四、常见问题解答
Q:什么样的企业需要报送年报?
A:在上年12月31日前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应按照规定履行年报义务。
Q:在哪里报送年报?
A:企业应登录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年报,系统网址为https://tsm.miit.gov.cn。
Q:年报报送的时间要求?
A: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第三十五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向发证机关报告年报信息,即3月31日前。
Q: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报,会怎样?
A: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第三十八条,电信业务经营者未按照电信管理机构要求的期限报告年报信息的,由电信管理机构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
Q:错过了年报报送时间,可以补报吗?
A: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第三十八条,电信业务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告年报信息的,应当在电信管理机构要求的限期报告年报信息,即在4月1日到4月30日之间进行补报,逾期后无法上报。
Q:一家企业如果同时持有跨地区和省内的许可,应如何报送年报?
A:企业需针对两个许可证分别报送年报。
Q:企业年报中哪些信息会面向社会公开?
A:信息公开数据分为必须公开和选择性公开两类。其中,必须公开信息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表中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注册住所、注册属地、注册资本、许可证业务种类、企业性质、上市情况、分支机构和企业服务质量表中的客户服务投诉电话、用户投诉量、用户投诉回复率。
选择性公开数据包括:企业经济效益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电信业务收入。企业填报时需勾选是否公开。系统会根据企业的选择情况,进行信息公开。
Q:企业如果发现已经提交的年报数据有问题,需要修改,怎么办?
A:3月31日之前已上报年报的企业,可直接登录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miit.gov.cn),对已经上报的年报表格进行修改,修改后对表格进行“保存”操作即可;在3月31日至4月30日,限时补报企业可对已提交的年报数据进行修改;5月1日后,年报数据不可修改。
Q:企业在提交年报后,发现有遗漏的业务没有开通,怎么办?
A:3月31日之前已经上报年报的企业,可以对业务的开通状态进行修改,企业登录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tsm.miit.gov.cn),进入年报页面,点击左侧菜单“业务发展情况”,将所需开通的业务进行勾选,并点击“确认”,并在填写对应的业务表单后,进行“保存”操作。
Q:企业提交年报后,业务状态由“未开通”改为“已开通”,重新登陆发现该业务仍然处于未开通状态,这是怎么回事?
A:这种情况下 ,企业必须同时填写对应的业务表单,且进行该业务的保存操作后,系统才对业务状态进行更新。企业只在“业务发展情况”表中,勾选业务开通,不进行表单填写及保存,系统判定该业务仍然处于未开通状态。
Q:企业将业务状态由“已开通”修改为“未开通”,再修改到“已开通”,数据为何没有了?
A:系统在企业每次进行业务“未开通”设置时,都会自动清除业务表单数据。因此,企业再次开通该业务时,需要重新录入数据。请企业谨慎选择是否关闭业务。
Q:系统支持哪些浏览器?
A:建议试用IE浏览器9及以上版本、360浏览器、Google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