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工商局城区分局六项措施做好2016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14.03.2017  01:20

为提高全区市场主体年报率和年报质量,阳泉市工商局城区分局六项措施做好2016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年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是在首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增社保和统计年报事项的条件下开展实施的,对年报的工作要求更高。要充分认识年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认真做好年报各项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年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年报公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辖区实际,逐户排查、摸清底数,进一步夯实年报工作基础。要按照属地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年报网格化管理任务到户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举全局之力,全力推进。

三是推进年报宣传工作常态化。要通过在媒体、大型LED广告屏上不定时播放年报公示公告;在主要路段的商店、商场、超市及个体工商户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充分运用电话、短信、微信、QQ等通讯手段,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多形式服务,提醒市场主体及时参与年报,及时回答市场主体关于年报制度的各种疑问,耐心指导相关人员填写年报数据信息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扩大宣传范围,将日常宣传与年报关键节点宣传相结合,着力扩大社会影响力。

四是加强年报期间的信用监管。对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五是积极推进个体年报工作。要积极深入辖区广大个体工商户中,宣传年报工作的时间、方式、内容、流程、法律后果和后续监管措施,营造良好年报氛围。对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的,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予以公示。

六是着力强化年报督导考核。严格实行年报率通报制度,每半个月通报各所管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的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全局年报公示工作的督导。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落实不到位、进度缓慢的,除通报批评外,并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