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厅直属单位2014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测评的通知

04.02.2015  22:52
晋科函〔2015〕9号

厅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各项规定要求,推进我厅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和“三个一批”工作的开展,全面掌握各单位2014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一步推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厅办公会议安排,现将做好2014年度直属单位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在厅党组的领导下,该项工作由人事教育处负责。组成由直属单位分管厅领导带队,办公室、条件财务处、机关党委、监察室等处室有关人员组成的两个考核组,分赴厅直属各单位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及内容

2014年度考核的对象是:厅直属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各单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

三、工作阶段及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从2015年2月9日开始,至2月11日结束

(一)准备阶段

  时间:2015年2月9日前。

主要工作:

各单位对年度工作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总结;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单位领导班子述职报告、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大会述职材料。

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应当包含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开展情况、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及整改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情况、加强法治建设推进“六权治本”情况、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应当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分管领域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等情况,工作实绩部分采用“三加一”述职的方式,即报告本年度取得较大进步或较好成绩的三项工作、需要改进加强的一项工作。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与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合并形成各单位考核大会述职材料。

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字数为3000字左右,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字数为2000字左右,大会述职材料字数为4000字左右。各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同志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要经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支部会)集体研究,其他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要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阅。

(二)实施阶段

时间:2015年2月9日至2月11日。

主要工作:

1、考核组分别深入各单位进行考核,参加考核大会。

2、组织各类测评。

(三)结果评定阶段

时间:2015年2月12日至16日。

主要工作:

1、汇总各类测评结果、评意意见。

2、形成2014年度厅直属单位考核情况报告。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召开考核大会

考核组赴各单位进行考核当日,发布考核预告,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各单位召开年度考核大会。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和本人向大会作述职述廉报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报告;组织开展测评。领导班子述职报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和各类测评表要在考核大会前印发参会人员。

各单位参加考核测评会议的人员为单位全体在职人员。

各类测评表、评议表以无记名方式填写,由考核组负责收回,统一汇总。

(二)无任用推荐考察干部。结合年度考核工作,非定向民主推荐优秀干部,按照“三个一批”要求,了解掌握一批综合表现好、民意比较集中的敢担当、善作为的可使用的干部。

(三)进行个别谈话

广泛开展个别谈话。了解2014年度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干部德、能、勤、绩、学、廉表现情况,推进“三个一批”工作的开展,发现一些不廉洁、乱作为、不作为、不胜任干部的线索,掌握一批综合表现好、民意比较集中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中层正职领导干部。

各单位参加谈话人员范围为:领导班子成员、内设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四)实地查访

采取座谈走访、随机抽查、调阅资料等方式,深入工作一线和基层干部群众中了解核实以下情况: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情况,推进落实单位工作情况,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等。

(五)综合分析评议

通过对考核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对被考核的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厅管干部提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

五、专题汇报考核情况

在梳理汇总考核评议意见后,综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巡视、审计、基层党组织联述联评联考、干部选拔任用等专项工作评价意见,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党组做专题汇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4年度考核,要精心组织,严格按有关程序、标准和要求,做好配合工作。要正确对待考核,如实汇报情况,虚心接受评议,努力改进工作。

(二)强化考核监督。考核组如发现考核单位及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方面的问题,将严肃批评,视情况做出处理。

(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工作纪律要求。考核组工作人员要树立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谨负责的良好形象;要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操作程序,严守工作秘密。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各项廉政纪律,不得收受被考核单位和人员的馈赠,不得接受超规格接待,并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附件:

1、 2014 年度直属单位考核日程安排表

2、 领导班子考核测评表

3、 领导班子成员考核测评表

4、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

5、 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