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通知

09.10.2015  21:54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委、办、厅、局,有关大学、科研院所、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科技创新大会推进大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晋发〔2015〕12号),围绕我省煤与非煤产业技术瓶颈和创新需求,2015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凝练工作已完成。经研究决定,对凝练完成的6个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开展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本次申报重点专项针对我省具有比较优势和特色的煤机装备、食用醋、日用玻璃、法兰等领域。具体为:

(一)煤机装备

1.项目名称:基于4G通讯技术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通讯网络系统及关键部件开发

2.项目名称:液力传动关键技术研究及大功率液力偶合器开发

3.项目名称:煤矿提运装备综合节能技术与装置研发

(二)食用醋

项目名称:老陈醋自动化生产工艺及技术研究

(三)日用玻璃

项目名称:玻璃器皿自动化生产装备的研发

(四)法兰

项目名称:精密异形环件制造技术研究与开发

具体内容要求详见2015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信息表(附件4)。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山西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资控股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

2.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3.具备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4.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5.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6.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7.已与省内外或国内外相关研究单位进行产学研合作。

(二)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西省科技厅网站( www.sxinfo.gov.cn )的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及在线填报工作。

2.在线填报成功后,将书面材料报送省直部门或设区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盖章推荐。

3.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指定地点。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资料:

1.在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中正式填报生成的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样表见附件1);

2.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

3.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附件3);

4.相关附件:

(1)项目单位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产学研合作协议;

(2)既往业绩;

(3)资信证明;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项目配套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

(6)研究所需的技术设施和设备条件;

(7)相关科研成果、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项目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检索、科技查新报告;

(8)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四)项目填报要求

1.申报书由项目申报单位组织编写,并在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打印正式版本,由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上报。

2.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协作)单位应认真、客观、真实填报有关内容。

3.项目申报单位应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4.项目申报单位应依据《2015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信息表》中有关研究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结合自身能力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指标。

5.项目执行期为2015-2017年。

6.项目研发形成的知识产权应按照约定或投入比例分享。

三、申报受理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含推荐单位审查推荐)

2015年10月9日-2015年11月8日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2015年11月9日-2015年11月10日   

(三)书面材料报送地点

项目申报单位在受理时间内,将书面材料一式5份报送至山西省科技交流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北路92号新闻大楼610房间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0351-5621710

四、项目咨询

山西省科技厅高新处

张润泽      电话:0351-4069298

吕  刚      电话:0351-4048940

附件:

1. 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样表);

2. 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3. 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4. 2015年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信息表。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