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在2014年度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24.06.2015  18:44

6月15日,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市和优秀单位的决定》,省公安厅被评为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这是省厅连续第二年在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单位。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省公安厅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始终坚持抓好省厅党委班子建设、始终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大局,以建设平安山西、法治山西为目标,以强化打防管控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大力推进民生警务、亲民公安建设,圆满完成了2014年各项重点目标任务,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5年,省公安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精心组织,严密措施,强力推进,狠抓落实,努力形成紧扣中心、突出重点、科学配套的目标考核工作机制,力争2015年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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