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食药监法〔2015〕102号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5年度“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山西建设的要求,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行政,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晋政法字〔2015〕114号),现就开展2015年度“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8月。
二、宣传主题
2015年“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以‘六权治本’为抓手,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各市局可结合日常普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和依法行政实际,确定具体的宣传活动主题。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宣传《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
(三)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推进“六权治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机关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保障安全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探索和创新情况、取得的突出成效等;
(四)宣传本地本部门在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事迹;
(五)宣传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及实施成效。
四、宣传方式
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主题,本着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注重效果的原则开展。各市局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确保宣传质量和效果;采取播放专题片、公益广告、专访、刊发领导署名文章、建立官方微博、发送短信微信等形式增强活动效果,增强社会影响力。各市局要至少组织一次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或举办一次依法行政专题讲座。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做到活动方案周密、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多样、活动效果明显。
(二)积极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氛围。“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期间,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将开辟专栏,集中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宣传活动的情况。各市局要及时编报信息,积极投稿,并利用本地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活动落实。各市局要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9月10日前,各市局要对“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书面报送省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刘志勇 常银生
电 话:0351-8383535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