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承诺2017年底在全省率先基本解决执行难

13.06.2016  20:30

作者:刘宝权 王建舟 孙阳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大会,向全市人民庄严承诺:截至9月30日,新收及旧存执行案件全部实现查控措施到位、强制措施到位、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基本执行完毕;截至2017年底,沈阳市两级法院实际执行率要达到90%,在全省率先基本解决执行难。 

为打赢这场执行攻坚战,沈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维远与沈阳中院执行局局长及15家基层法院院长签订责任状,立下军令状,完不成上述指标将被追责。

据介绍,该院紧紧抓住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的有利时机,制定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办法》《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等,确定了沈阳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时间表、路线图和操作规范。根据《实施办法》,沈阳法院成立了执行委员会,院党组书记、院长为主任,各分管院领导为副主任,统一领导协调“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9日,沈阳市两级法院通过“金雕查控网”共查询案件88971件,发送查询通知300万次,网上冻结案款2835笔,共5.5亿元,网上扣划1752笔,共1.73亿元,执结案件3543件,执行金额7.3亿元,限制高消费3122件,机场控制“老赖”203人,查询工商机读档案2063件,查询专利权案件2209件。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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