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群众体育工作任务确定
4月19日,2016年山西省群众体育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制定和贯彻山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成功申办“2019年第二届青运会”第一个筹备年,要改革创新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和长远谋划,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算好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时间帐、任务帐、进度账,多措并举扩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供给,提高服务水平,鼓励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使群众通过体育健身有更多的获得感。
(一)抓好《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贯彻落实。
国务院即将出台《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针对“十三五”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发展环境和阶段性特征,将提出新时期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今后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指明了方向、勾画了蓝图、提供了遵循依据。
一是按照总体要求,省政府将出台山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计划》)。省体育局将根据《实施计划》制定印发《省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落实〈山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职责分工》、《省体育局相关单位落实〈山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职责分工》等配套文件,明确落实《实施计划》的责任主体、重点工作项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明晰“十三五”时期的政策走向和投入方向,并通过组织召开全省群众体育工作会议、省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会议、省体育局系统贯彻落实《实施计划》工作会议等形式,对《实施计划》进行深入解读。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做好《计划》实施的宣传贯彻工作,广泛组织面向基层的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传活动,凝聚正能量,形成工作合力。要通过组织培训班、报告会、宣讲团等方式,在各级各类媒体上主动发声,使各级地方政府把全民健身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形成动员更多民众广泛参与健身的社会舆论氛围,有效增加体育健身人群数量,人民群众通过参加体育活动身体更健康、精神更快乐、生活更充实。
二是各市体育部门在代同级人民政府研制《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应注重体现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廉洁和安全”六大发展理念。站在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健康中国”的高度,注重《实施计划》理论性的实现途径,在公共服务均等化、体育组织社会化、资源配置市场化上下功夫。增强看齐意识,与我省的《实施计划》要求保持一致;要挖掘特点,体现特色;要体现融合,与城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化建设、中医药建设、旅游相结合;要做到任务分解到部门、计划到时间。做到可执行、能完成、好评估。市、县两级《实施计划》要在9月底、12月底前全部出台。
(二)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和运行机制。
一是学习借鉴、推广体育总局和江苏省共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成功经验,研制我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配置标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议精神,根据体育总局将要出台的《关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总体思路,借鉴江苏省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每个市选出两个县(区、市)作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明确规范、标准、载体、抓手、考核等重点任务,推进我省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我省相应规划。配合省发改委制定我省《“十三五”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实施规划》、《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实施计划》。提出具体发展目标,明确发展路径、措施,特别要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同时要配合文化行政部门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落实工作。
三是出台《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通过政府激励,有效调动基层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典型带动作用。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进一步创新赛事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探索多元主体办赛的机制。
四是建立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省体育局与省测绘局联合,探索建立“互联网+”资源共享战略合作,将全省的公共体育资源融入我省的信息化服务平台,积极探索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推动全民健身新发展。让群众充分享受信息化给健身带来的便利服务。
五是要继续推进全民健身“6565四级工程”建设。通过实施“6565四级工程”,提升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各级公共体育设施得到充分利用、各类群众体育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民健身活动得以丰富开展,促进全民健身社会化、生活化。
(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方式,推动“三边工程”建设。
场地建设方面:进一步理清事权关系,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合理整合中央和省级体彩公益金,加大投入,继续推进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为全面建成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县城“10分钟健身圈”夯实基础。一是继续支持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二是继续支持建设公共体育设施进公园、广场、社区(小区)示范工程;三是继续支持建设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工程建设;四是积极做好“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建设;五是认真做好国家援建全民健身工作项目建设,做好项目落地和衔接,加强督导和监管。
组织建设方面:培育和扶持基层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一是加强对各级体育协会的业务指导和协调,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推动体育社团规范化建设,增强社团组织的社会服务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探索建立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机制;三是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长效化、深入化开展。
活动开展方面:继续广泛开展以“强健体魄·阳光生活·共享青运”为主题的全民健身活动,努力营造体育健身科学化、生活化氛围。一是要强化省级单项协会全民健身功能,出台《项目协会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指导意见》;二是要发挥好各级体育总会、老年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农民体育协会等综合性、枢纽性的体育社会组织作用;三是在行业体协中开展“一行一品”职工体育活动,在省直机关开展“菜单式”比赛活动,带动广大基层职工参与体育活动;四是鼓励全民健身活动站(点)、网络体育组织在发展全民健身方面起更大、更好的作用;五是抓好体育总局等12个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的落实,全力办好“山西省第五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各市及有关单位要积极组队参加,通过健身大会,检阅全省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成就,展示老年人健身项目发展的水平。
此外,各级体育部门应在当地政府主导下,继续宣传贯彻《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加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普及开展与培训服务,落实经费预算和投入,制定计划,推广普及,常抓不懈。
(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