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

26.07.2016  14:35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16年我省第一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已组建2个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分别由梁权、梁志祥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张晓平、谢爱玲、罗荣华、郜玉兰等同志担任,分别负责对长治、晋城两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截至7月18日,2个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完成督察进驻。

动员会上,两位组长强调,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重大制度安排,也是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本次督察重点任务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市县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情况;当地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存在问题和环保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上级约谈、通报、曝光、挂牌督办等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重大环境事件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大检查的落实情况等内容。在具体督察中,要按要求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督察机制,敢于动真碰硬,提升督察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通过督察促进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迅速发展。

两市党委书记席小军、张九萍同志均作了表态讲话,要求两市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次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督察配合,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推动全市环保工作迈上新台阶。

7月13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专门组织召开会议,对做好今年我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会议和讲话精神,要把握环境保护督察基本要求。在督察工作中,要明确主体责任,推动各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尽责履职,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严格程序规范,列清单、建台账,边查边改,结合当地实际,针对性地解决问题。高建民强调,要严肃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开展督察,确保完成我省督察任务,给全省形成示范,形成经验,把督察做为推进全省环保工作的新方式,为迎接国家对我省的督察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