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业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做好2016年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晋企发[2016]17号
山 西 省 中 小 企 业 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关于做好2016年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各银监分局、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2013年第1批)》(晋政办发[2013]48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中小企业局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企〔2015〕148号),现就做好2016年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与条件
风险补偿资金的支持对象是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山西省各级分支机构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等法人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本次申报补助范围为2015年小微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贷款季均余额超基数(以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上年度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季均余额为基数)30%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银行业金融机构所属市级分支机构。
二、申报材料
申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如实提报以下材料:
(一)风险补偿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2);
(二)经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银监分局审核认定的符合风险补偿条件的山西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及山西省小微企业贷款项目明细表(见附件4)。
三、申报审核程序
1、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本机构2015年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进行认真统计核实,并向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银监分局申报,由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银监分局进行初审,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各1份于2016年3月14日前报送省中小企业局及山西银监局。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2、对各市的申请材料,由省中小企业局、山西银监局进行审核。
3、根据审核结果确定风险补偿奖励资金分配计划,由省级财政部门逐级下达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局融资财务处 0351-5607179
联系人:杨永茂
省银监局股份制银行监管处 0351-3292120
联系人:陈永明
附件: 1、项目申报资料要求
2、山西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申请报告
3、山西省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申请汇总
表
4、山西省小微企业贷款项目明细表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