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要做这些事

22.02.2019  12:31

  本报讯(记者 张荣妹) 2月20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受太原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太原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提出2019年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着重做以下这些事。

   大气污染防治

  以“治污、降尘、控车、控煤”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攻坚行动。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大幅削减工业污染排放。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底排放总量下降50%;对389座冲天炉、水泥窑等工业窑炉实施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开展钢铁、建材、火电、焦化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的深度治理和精细化监管。

  开展扬尘污染大整治,重点开展“裸露地面、渣土建筑垃圾清运、拆迁和土方作业、渣土消纳场和道路”四项专项整治。

  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制定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加大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投入,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持续推进散煤治理,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继续实施农村清洁供暖改造。全年完成改造3万户以上,清徐县、阳曲县力争实现辖区清洁供暖全覆盖,全市农村地区清洁供暖覆盖率达到70%以上。

   水污染防治

  以消除地表水劣V类断面、城市黑臭水体为重点,坚持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两手发力,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开展消除劣V类水体攻坚战。加快推进汾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调试及配套管网完善工程,尽快投入正常运行,彻底解决小店南部地区污水直排的问题,消除北张退水渠的黑臭水体。以清徐县为主体,重点解决“三渠一河”污水直排汾河的问题。完成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三期工程建设,实现汾河小店桥断面退出劣V类。深入工业污水治理,焦化、化工、制药、造纸等重点行业外排废水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煤矿矿井水排放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打好饮用水源地整治攻坚战。全面完成汾河水库岚河湿地工程和汾河水库上游汾河干流湿地工程,保障汾河水库水质稳定达标。

   生态修复与治理

  完善机制体制,协调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环境土壤监测,建立预警体系,预防土壤污染。 以矿山生态修复试点示范工作为重点,全面完成西山前山四矿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以太化、煤气化和一电厂为重点,完成一电厂和南堰污水处理厂污染土壤的修复治理,推进太化、煤气化污染土壤修复与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