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开办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 提高报销限额

22.09.2014  17:50

    原标题:明年的城镇居民医保开始办理

    年总报销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47万元;居民大病医保不再需要个人缴费

    9月21日,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太原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下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启动,12月20日前,可到所在地社区或者街道办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城镇居民医保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居民基本医保)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下称居民大病医保)。其中令人心动的惠民政策是,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水平提高,但个人缴费水平不变;居民大病医保今年起不再缴费,但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同时,城镇居民医保年总报销限额由目前的40万元提高到47万元。

     外地户籍在并30日以上可参保

    具有太原市城镇居民户口,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大学生、城镇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困难或关闭破产企业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流动人员也可参保。

    针对流动人员参保,太原市规定,外地户籍在太原市居住30日及以上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准入”条件。其中,流动人口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根据本人自愿可以在太原市或户籍地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流动人口不属于从业的 (包括学生和流动人口的子女等),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流动人口在太原的居住地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凭居住证和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未参保证明或转移手续,向所在社区或学校提出申请,由社区或学校统一到居住地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享受太原市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

    太原市人社局此次明确,对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本地城镇就读的学生(含农村户籍学生),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保障碍。

     学生不参保须由家长签字同意

    太原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周峰介绍,今年,太原市将重点做好各级各类学生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对不参保的学生,要求家长写出书面申请并签字,书面申请由学校保存以备查阅。

    今年,太原市将严格把好各级各类学生漏保关。对漏保的学生,学校不能出具家长签字申请的,未参保学生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承担医疗费用的赔偿责任。“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学生得病后,家庭负担过重。”周峰介绍说。“得了病再参保的做法行不通。”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城镇居民医保一年缴一次费,包括学生群体在内的所有参保群体,缴费原则都是“今年缴明年的费用”,今年不缴费,明年无法享受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待遇。

     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

    周峰说,去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中,政府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今年,财政补助标准再次提高,由每人每年280元达到320元。

    不过,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其中,居民基本医保普通成年人每人每年180元,普通未成年人(含大学生)每人每年40元。享受低保的成年人每人每年80元,享受低保的未成年人每人每年20元。重度残疾成年人、成年低收入人群(60岁以上低保人群)、重度残疾未成年人个人不缴费,但是必须到社区主动申请参保登记。同时,针对各类群体,部分县(市、区)缴费政策还有进一步优惠。

    全市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均应参加居民大病医保。从今年起,居民大病医保不再需要居民个人缴费。这意味着,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水平,相比去年降低了。

    办理上述参保手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所在街办或社区进行参保登记,学生在学校进行参保登记。参保时,需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两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等材料。

     报销比例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后,可享受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相应的报销待遇:包括住院报销、急诊住院报销、生育住院报销、转外就医住院报销、异地备案就医住院报销、门诊特定病报销、门诊慢性病报销、未成年人(大学生)意外伤害门诊报销、大学生门诊统筹报销等。

    周峰表示,从2015年起,太原市实施新的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居民大病保险年报销限额为40万元。这意味着,太原市城镇居民医保年总报销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47万元:居民基本医保年报销限额保持7万元未变,居民大病保险年报销限额由33万元提高到40万元。

    太原市还明确,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即,参保人员越是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报销比例相对越高。根据太原市规定,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报销限额以下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5%。

    今年,太原市还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目录外的药品、检查、耗材费用,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之间的差距,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并确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不低于75%。“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在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时,要主动向医护人员出示城镇居民医保诊疗手册,并办理医保住院手续。”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居民医保科副科长孟繁龙提醒,在医院办理住院时因其他原因未带诊疗手册等相关证件的,一定要在24小时之内到该医院医保科补办医保住院手续,否则将影响住院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