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气象局2015年地方决算公开

21.09.2016  09:06

吕梁市气象局 2015 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概况

(一) 部门概况

    吕梁市气象局内设4个管理科室:办公室(法规科、应急办挂靠办公室)、科技业务科、计财财务科、人事教育科;下辖5个正科事业单位:吕梁市气象台、吕梁市气象服务中心、吕梁市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吕梁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和吕梁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地方编制机构1个:吕梁市防雷减灾办公室。另有驻市政务大厅审批科。

(二) 部门主要职责

    山西省吕梁市气象局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实行气象部门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着本市区域内天气预报的发布,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的防御与监测,为当地经济建设、防灾减灾、搞好决策服务使国家气象事业和地方气象事业协调发展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地方国家气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吕梁市气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行政区域(简称本市)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市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管理本市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市内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市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本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检测、安装的资质管理工作。

    5、负责本市施放气球活动的审批,包括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活动。对施放气球作业的组织和个人实行资质和资格管理制度。

    6、负责向市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象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象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   

    7、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8、统一领导和管理本市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教育和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人民政府对县气象主管机构实施部门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担省气象局和吕梁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决算只包括机关预算,无下属单位。

二、2015年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只包含吕梁市气象局机关一个单位。

(一)收入决算

    2015年收入决算24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9.56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5年支出决算249.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9.33万元。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237.3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津补贴、取暖补贴等。

    2、项目支出12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0。

二、  重点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吕梁市气象局无重点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