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国考合格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
请未申请2014年太原市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国考合格人员 (国考合格人员: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于2014年6月12日8:00—18: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于2014年6月13日上午8:00—12:00携带相关审核材料到太原市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西院(西羊市街19号)进行现场确认。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请联系各县(市、区)教育局。
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教务处和学校公章的学籍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申请人由本人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申请人由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并加盖公章;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人近期同一底版1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
联系电话:
太原市教育局人事处 2682488
迎泽区教育局人事科 4159432
杏花岭区教育局人事科 2359605
万柏林区教育局人事科 6186482
小店区教育局人事科 7174823
尖草坪区教育局人事科 5640584
晋源区教育局人事科 6592554
清徐县教育局人事科 5722505
阳曲县教育局人事科 5521263
古交市教育局人事科 5214663
娄烦县教育局人事科 5321099
太原市教育局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