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及未来五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工作规划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转型升级”重大战略部署,按照省局提出的“重培育、强服务、助发展、促升级”的工作思路,着力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牵引带动全省中小企业加快创业创新、转型升级步伐,实现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整体规划。注重顶层设计,研究编制《全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五年行动计划》,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明确培育标准,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与升级库,择优选择2000家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入库进行培育,每年确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少于200家。实行分级培育,省市县三级建立培育帮扶工作制度,实施跟踪辅导、帮助解决困难。实施优胜劣汰机制,确定认证有效期为三年,每年评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每三年淘汰一批不符合标准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大数据平台,进行常态化监测、动态化管理,精准化分析、精细化服务,不断扩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规模,不断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质量效益。
二是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素质提升。组织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素质提升工程,突出抓好企业家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其创业创新、转型升级、拓展市场的能力。依托清华、北大等著名高校,从已入升级库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每年遴选100名左右的企业董事长到高校进行系统进修培训。在全省中小企业领军人才高端培训中,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进行优先考虑、优先安排。
三是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宣传推介。安排专项资金,联合主流媒体,大力宣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典型经验、典型做法,大力宣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文化、企业形像。开设展示平台,在省、市、县中小企业局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展示窗口,大力宣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独特产品、名优品牌。搭建桥梁纽带,每年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博会、APEC技展会等大型综合博览会,参加各种专业性、行业性展会,进行产品展示、开展项目推介,着力提升其企业知名度、产品广誉度、品牌影响力。
四是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中小企业局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企[2015]148号)和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晋政办发[2017]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每年对首次确认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奖励,同时为其颁发证书、牌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五是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实施规范化的股份制改造,逐步实现挂牌上市,开展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租赁融资、上市融资,借助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优先安排“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省市县组织的规范改制、挂牌上市专题培训,加快规范改制步伐、有效对接资本市场。优先考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享受融资担保优惠政策,积极搭建“政银企”融资服务平台,着力提升融资服务水平。
六是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鼓励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中小企业技术中心,充分发挥技术中心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开展产学研联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招才引资引智,采用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创造新模式、培育新业态。鼓励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大型国企、上市公司收购,与同行业或上下游企业并购重组,加快其上档升级步伐。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