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6年农机化示范社场户培育对象的函
26.04.2016 17:53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各市农机局:
按照省局晋农机管字〔2014〕1号“关于印发《开展农机化示范社场户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和2016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目标,各地对照标准推荐上报,经审核,现对41个合作社、35个家庭农场、62个农机大户确定为2016年农机化示范社场户培育对象,现予公布(见附件)。请各地严格按照农机化示范社场户建设标准,强化指导,责任到人,抓好培育,使他们早日达标,充分发挥好“示范社场户”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1、做好季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按时上报“山西省农机化示范社场户培育进展动态表”。2、每季度向省农机化信息网投稿一次,宣传本地在培育示范社场户中的具体做法和亮点工作。
山西省农机局社会化服务管理处
2016年4月26日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26.04.2016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