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示范项目启动
08.05.2015 10:25
本文来源: 法院
2015年“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示范项目”将在内蒙古赤峰,江西吉安、井冈山,海南海口,重庆涪陵,西藏拉萨,陕西宝鸡,宁夏吴忠,新疆阿克苏,新疆兵团第一师,北京海淀,广东东莞,吉林长春及山西灵丘等14个试点地区,对780名社区重点青少年进行帮扶,针对性地帮助他们融入正常社会。社区重点青少年包括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乞讨青少年和留守儿童等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
据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社会融入是一个世界性的社会治理难题,加强和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社会融入工作,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已连续4年开展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扶的示范项目,2015年是该项目开展的第四年。此前,该项目已在全国18个试点地区帮扶重点青少年1687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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