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8年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不再分文理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刘亚男) 5月13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于2018年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即从当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施新的考试招生制度,首次新高考将于2021年进行。
会议公布了《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此次改革结合我省实际,立足于增加学生选择机会和考试机会,着力解决“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等问题,通过改革考试形式、内容和招生录取机制,充分体现“促进公平、科学选才”。
不再分文理科 英语可以考两次
现行的高考科目是“语、数、外加文(理)科综合”,此次改革将高考科目调整为“3科统一高考科目+3科学生选考科目”,简称“3+3”,就是保持现行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科不变,将现行的文综、理综调整为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学业水平考试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并计入高考总成绩。
新的高考制度下,语、数、外3科均仍由国家统一考试,分值均为150分。但外语将实行“一年两考”,考生可以分别在4月、6月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将其中高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选考的3科考试为我省学业水平考试中的等级性考试,由我省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各科分值均为100分,按等级赋分计入高考成绩,考试时间安排在当年高考前的4月份进行。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我省实施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设计是: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次考试分开进行,其中,合格性考试由省、市分别具体组织,涉及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14科,是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等级性考试由省统一组织考试,学生只需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选考3科即可。同时,我省还在研究制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施。
录取“两依据、一参考” 减少加分项目
2021年参加高考的考生,录取模式调整为“两依据、一参考”。“两依据”指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指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这是首次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评价体系,增加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也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更大空间。
根据新的高考改革制度,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将实施新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新的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要在现有普通高中综合发展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对评价内容、评价程序进行调整,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为每位高中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录取时,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要求,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于2018年秋季开学前向社会公布。
在招生录取机制方面,我省将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项目。从2015年1月1日起,高考取消省优、各类学科竞赛、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各类全国性加分项目,规范和完善国家保留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2015年5月8日起,中考取消省优、省三好、科技创新、电脑制作、体育特长等各类加分项目。
同时,继续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推行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农村学生更多机会上重点高校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我省《实施方案》提出,改进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分配方式,实施好农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由省属“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按国家下达规模足额编制;地方专项计划由我省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重点高校承担,规模不少于有关高校在晋一批招生规模的3%,切实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