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粮食局、中储粮山西分公司、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局有关直属单位:
2016年上半年,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发行组织开展了全省粮食库存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省粮食库存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发现有些地方和企业在储备粮管理、质量安全、储粮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对此必须高度重视,严肃整改。经梳理汇总,现将存在的问题清单反馈给你们(见附表),请各市、各单位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继续抓好督促落实。
各级、各单位要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对照问题清单,包括各检查组现场检查指出但未在“发现问题登统表”中反映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举一反三,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内部规章,强化基础管理,建立粮食库存管理长效机制,杜绝各类问题的发生。凡是库存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今后检查中再次发现存在同类问题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责。加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跟踪,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地,防止整改落实环节应付了事。对检查发现重大问题的企业,要在部门或单位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整改进度季报制度,整改进展要于每季度后,次月5日前逐级上报省局,整改结果于11月30日前报省局市场处。
山西省粮食局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