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4.07.2015 11:21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各市商务局: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十八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发〔2015〕5号)精神,2015年6月17日至7月2日为食品安全宣传周,在此期间,请各地市商务局参照商务部开展的主题活动,动员和指导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市场主体、新闻媒体等,深入开展以食品安全、法制、诚信和科普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特别是太原市商务局、晋中市商务粮食局,要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协商,在重要时间和节点播放商务部制作的追溯体系公益广告片和宣传手册(已发至邮箱)。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工作总结于7月5日前报省厅市场秩序处。
联 系 人:市场秩序处 闫青堂
联系电话:0351——4063792(传真)
附件: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十八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pdf
山西省商务厅
2015年6月18日
来源:( 山西省商务厅 )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24.07.201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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