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两会前瞻:人大代表为何有免捕权

01.03.2015  19:10

  中国网2月28日讯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3月5日在北京开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确立至今已有60个年头。那么关于人民代表大会,您又了解多少?中国网记者为您梳理相关知识。

   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如何召开?

  答: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说,在正式会议举行前,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召开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和关于会议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主席团主持全国人大会议。

  会议正式开始后,要召开大会全体会议和代表团会议。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有关报告;听取有关议案的说明;对各项报告和议案进行表决,作出决定;如有人事事项,还要依法选举或决定任命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等。

  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一般还要召开若干次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会议包括代表团全体会议和代表团小组会议,它是审议有关报告和议案的主要会议形式。

  在代表团会议上,代表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审议的事项充分发表意见,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通常情况下,在会议期间,还举行若干次记者招待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以及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回答问题,这些记者招待会常成为中外记者所重点关注的对象。

   问:人大代表有什么作用?

  答: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就是人大代表的作用。具体来说,代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1.参加决策的作用。代表对人大会议上各项议案、报告的审议、表决,直接关系到这些议案、报告的通过与否,关系到决策的后果。

  2.监督推动的作用。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也有义务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督促“一府两院”有效地开展工作。

  3.桥梁纽带的作用。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认真履行代表的职责,一方面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另一方面宣传动员,组织发动,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可以起到党和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4.模范带头的作用。代表要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做好代表工作和本职工作,并自觉接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答: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有权罢免上述人员。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问:什么是人大代表的免捕权?

  答:根据宪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人大代表有人身免捕权或者叫人身特别保护权,就是在人大会议期间不经过大会主席团许可、闭会期间不经过常委会许可,代表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我国法律赋予人大代表人身特殊保护的权利,是为了维护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和工作的正常运转,是为了使代表不因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而受到打击报复或者诬陷迫害。

  代表执行职务受法律保障,但不是表明代表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许可只是保护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人大代表如果违法犯罪,同样要受到法律制裁。

  答:在我国,选举的实质是人民群众把本来属于自己的管理国家的权利委托给选出的代表,由代表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监督的实质是一种控制,是人民群众对于委托出去的权力有控制运作的资格和能力。人民有权监督自己选出的代表,是保障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里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人大代表都应当深刻理解自己权利的来源,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代表应当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不得利用执行代表职务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者招标投标等经济活动牟取个人利益。如果代表不称职或者不能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意志,对代表实施监督的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可以罢免其的代表职务。

   问:什么是人大代表议案?

  答:在全国人大,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并将主席团通过的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印发会议。

  在地方人大,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乡镇人大代表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问:人大代表议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1)制定、修改、解释法律。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2)违宪行为的审查和纠正。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宪法的实施涉及方方面面,主要体现为对违反宪法行为的审查和纠正。因此,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就违宪行为的审查和纠正提出议案。

  (3)其他有关监督工作。

  (4)需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或者批准的其他事项。

  需要指出的,宪法按照国家机构运行的客观需要,对代表议案范围也作了一定限制。例如,整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案、预算案和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议案等,是由国务院提出的,不能由全国人大代表提出。

   问:如何才能联系到人大代表?

  答:人大代表绝大多数是兼职,全国人大代表专职履职时间为1个半月,参加培训、调研、座谈、列席常委会、到北京参加全国人大会议等,与民众互动机会并不多。想要找到人大代表,您可以尝试使用以下途径:

  手机

  目前,全国人大代表尚未公开手机、电话等联系方式。去年8月,湖南湘潭公布了383名人大代表的信息,包括手机号码。

  微博

  目前有20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在微博、腾讯等平台上开设了实名认证账号,微博成为人大代表和民众联系的一个新形式。

  联络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相继设立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为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联络处的电话对外公开,民众可以打电话找全国人大代表。

  代表之家

  代表之家成为各级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机构。江苏在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代表之家,5级人大代表在这个平台上接待群众。

  代表述职

  人大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部分地区开展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测评工作,成为人大代表同民众联系的新方式。

责任编辑: 张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