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 2016年保护性耕作项目的通知
29.06.2016 10:57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各市农机局(中心):
为了推进2016年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工作,督促各项目县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做好项目年中总结,确保我省保护性耕作项目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日常检查工作。各市农机部门要做好辖区保护性耕作项目的日常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示范区建设情况、生产作业补助情况、宣传培训开展情况、关键技术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并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形成项目年中总结,于7月10日前报送至省局生产处。
二、报送项目有关文件。各市农机部门按照晋农机生字〔2016〕4号《关于做好2016年保护性耕作项目的通知》要求,于7月15日前,将各市下达的保护性耕作项目计划任务文件、审核批准的《项目建设任务书》各一份报送至省局生产处备案。
各市农机局要做好项目日常检查工作,督促项目县农机局按照有关要求,扎实工作,加快保护性耕作项目建设进度,保证年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山西省农机局
2016年6月20日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29.06.2016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