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16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晋企函【2017】 1号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关于开展2016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6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16〕359号),现将开展2016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为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规范运营,开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担保机构。
二、报送内容为2016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基本情况(详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要求的有关具体报表内容)。
三、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gov.cn),点击首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按照网上的信息报送系统说明填写和上报。
四、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对担保机构所填报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担保机构于2017年2月10日前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报送2016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
技术支持电话:010-68574511,010-68200380。
联系人:省中小企业局融资财务处 杨永茂
电 话:0351-5607179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