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险次数少享受优惠多 车辆3年不出险保费享6折

22.04.2016  10:18

    4月21日,山西保监局召开《山西保险业深化商业车险条款汇率管理制度改革》发布会。山西保监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我省作为第三批改革地区,目前已经启动部署商业车险条款汇率管理制度改革,配套工作将于6月30日前完成。

    据介绍,此次改革,商业车险产品体系将更加丰富,消费者的选择权不断扩大。其中,车辆近三年的出险率将成为影响保费高低的重要因素。出险次数越少,享受的保费优惠也就越多;出险次数多的车辆,保费将会有较大幅度上升。同时,车型系数将成为一项重要参考,对于出险率低、安全状况好、维修成本低的车型,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其对应的保费会更低。

    山西保监局相关人员针对此次改革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投保需要注意5个问题

    问: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后,消费者如何科学地选择保险产品?投保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在选择商业车险产品时,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保险需求,综合考虑保险公司的服务、信誉价格、各产品的性价比等因素,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商业车险产品。在这里要提示消费者,大家在选择保险产品时,一定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部分,确保所选择的保险产品能够满足自身需求。同时,监管部门将继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对销售误导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理赔难综合治理。

    改革后投保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车主应培养并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提高安全驾驶的自觉性。这样,既保障了生命财产安全,又降低出险次数,从而能享受更多的优惠。

    二是应认真阅读保险条款。我们要求保险销售人员就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部分进行明确说明。今后,投保人需要在“投保人声明”一页上手书“保险人已明确说明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内容及法律后果”的内容,并签名。

    三是参考国际成熟保险市场的做法,新设计的汽车商业保险凭证,更加便于消费者投保后放置车内或随身携带,作为享受保险保障相关权利的凭证,请广大车主妥善保管。

    四是为满足消费者对保险单“即时生效”的需求,此次条款修订删除了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遵循契约自由原则。投保人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零时起保”和“即时生效”间合理选择。

    五是投保人应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因为,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理赔次数越多保费越贵

    问:保险费率如何与风险挂钩?

    答:费率与风险挂钩主要是通过无赔款优待系数“NCD”。这是根据客户所投保车辆上一年或上几年的赔款情况,进行浮动费率的系数,由中保协制定、颁布,并通过车险信息平台统一查询使用。

    NCD系数值方面,连续3年未发生赔款为0.6,连续2年未发生赔款为0.7,上年没有发生赔款为0.85,新车、上年发生1次赔款或平台有不浮动原因为1.0,上年发生2次赔款为1.25,上年发生3次赔款为1.5,上年发生4次赔款为1.75,上年发生5次及以上赔款为2.0。

    问:费率与理赔次数挂钩后,是否会产生保险保障功能差的问题?

    答:首先,保险合同属于射幸合同,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具有偶然性,所以保险理赔并非必然会发生。消费者了解了这一特性,就不会有白缴费的感觉了。

    其次,消费者应当正确理解商业车险费率与理赔次数挂钩的问题。此次商业车险改革扩大了无赔款优待NCD系数的浮动范围,有利于更好地实现风险与价格相匹配,使保费在不同风险人群之间的分配更加公平。低风险的车主享受更多的保费折扣,高风险车主则需要承担更多的保费。

    通过扩大无赔款优待NCD系数的浮动范围,可以发挥价格杠杆奖优罚劣的功能,鼓励车主安全驾驶,降低车险事故发生频度,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减少了15项责任免除事项

    问:车险改革后消费者在哪些方面将会受益?

    答:总的来说,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解决。如,改革前消费者投保商业车险时,保险公司按照新车购置价承保,但理赔时却按照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付。而改革后,新的行业示范条款将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全部损失,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进行赔偿;发生部分损失,保险公司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消费者的利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二是促进费率公平。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如投保车辆3年无理赔,续保时可以享受6折保费优惠。

    三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减少了15项责任免除事项,如,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在旧条款中是免责事项,新条款则将其纳入承保范围。改革后的新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四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五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