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市教育系统需于近日上报半年工作总结。请县(市、区)教育局、各处室及相关直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准备,承担省、市考核任务和重点工作(附后)的县(市、区)、处室和直属单位,要将承担任务和考核项目作为重点,全面认真总结。总结完成后,于本周四下午下班前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局办公室将以电子文稿为准,及时汇总上报。
联系电话:4224613
附:省考核项目、省重点工作、市重点工作
太原市教育局
2014年6月23日
附:省考核项目:
1. 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交流实现全覆盖,交流比例达到10%(组工处、县区教育局);
2. 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实现全覆盖,交流比例达到10%(人事处、县区教育局);
3. 小店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认定(督导室指导、小店区教育局落实)
4. 改造农村幼儿园18所(财务处)
省重点工作:
1.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德育处);
2. 改造农村幼儿园18所(财务处)(与省考核项目相同)
3. 新建、改扩建标准化公办幼儿园28所(学前处);
4. 加强教师队伍和师德建设。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师训处、基教处);
市重点工作(结合“一事一表”总结):
1. 加快五中、一外、二外、十二中、成成中学等10所名校双十二轨新校建设,完成二十七、五十三、六十中等10所学校改扩建工程;强制性规范配建幼儿园、小学,满足宜居城市基本服务半径。(新校办)
2. 推进教育信息化,充分利用全国优质教育资源,大幅提高教育服务水平。(信息中心)
3.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整合资源,提升质量。(高职处)